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8/2019-00038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0月11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94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中卫市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加强预防和解社会矛盾的建议”的第94号提案收悉,我们积极努力,将该项提案的办理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加强社会治理的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其中的法治保障,就是要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当前,利益诉求多元化、利益主体群体化、冲突领域复杂化是我市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和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形势。我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是对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认识不够,单纯以信访维稳为目的纠纷解决思维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2是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不够健全,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高;3是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机制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未能建立,社会协同以及公众参与力量不够。运用法治保障手段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加快建设“法治中卫”意义重大。 为此建议:

1、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所谓法治思维,就是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分析、思考、判断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类问题的思维模式。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就是要在化解矛盾、处理纠纷时把法治意识摆在第一位,让法治思维成为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如果把社会矛盾纠纷比作“水”,法治就像是“渠”,水流在渠里,往哪个方向拐弯,哪里缓哪里急,都可以预测,如果没有“渠”,到处筑坝、严防死守,水就没有疏通渠道,解决社会矛盾的办法就像是修“渠”,即建立规则、程序,并且强化和保证规则的落实,故我们应多做“修渠”的工作,变维稳思维为法治思维,精细化管理信访案件,依法依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打造“法治信访”。

2、不断完善创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完善“三调联动”机制和信访联动制度,打造高效便捷的诉调对接平台;加强对两县一区人民调解组织的管理、监督和培训、考核,支持激励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独立开展工作;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将人民调解员确立为社会公益性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并建立薪酬保障、职业准入、培训考核、职称管理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好专业调解委员会的专家库、智囊团、减压阀作用,提高其管理运行机制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根据社会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新动向,适时组建新的专业调解委员会;搭建基层群众诉求表达平台,建立“信、访、网、电”多元化、立体式信访渠道,完善信访代理制度;建立非正常上访案件信访听证制度,落实信访终结制度,将信访群众引导到诉讼、复议、仲裁等理性法治的维权渠道上;建立健全矛盾调处中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完善电子督察系统,形成有效的督查督办机制。

3、建立科学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和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充分运用现代通讯手段,建立社会矛盾排查预警体系,在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设立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员,汇集整理矛盾信息,运用数据分析技术关联发觉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隐患;要把法治思维贯穿在科学决策的整个过程中,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等重大决策,在决策前先进行社会矛盾风险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责任制,严肃追究因行政不作为、不依法律程序办事、作风浮躁、群众合法利益不兑现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加强公众参与平台建设,扩大开放公共服务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健全矛盾纠纷化解的激励补偿机制;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参与社会治理。

答复内容:

一、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市委、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普法责任落实“四清单一办法”(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和考核办法),以“法律进机关”为引领、“法律进单位”为抓手、“法律进乡村”为重点、“法律进社区”为阵地、“法律进学校”为关键、“法律进企业”为载体、“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为触角、“法律进社会组织”为延伸,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加强全民普法,全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升级,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及市委政法委工作部署,以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推广我市“四大经验”模式依法治市办印发《开展“大排查早调解 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实施意见》,安排相关单位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紧抓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主线,建立工作模式,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信访矛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一是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平安建设文件精神,根据我市工作实际,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把人民调解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方面、各个角落,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全市41个乡镇,484个村(居)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市、县(区)、镇(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全市各县(区)、乡镇(街道)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全市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设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信访接待窗口,收集、调解信访矛盾,变上访为接访,上访为下访,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中卫市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营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专业行业性调委会,健全完善“四张网”,现已成立中卫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卫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卫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卫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卫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卫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二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吸收退休法官、检察官、信访等部门退休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选聘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具有专业知识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优化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85名,提升调解队伍素质建立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采取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的方法,集中力量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了多层次的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各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搞好综合分析和科学预测,取得工作主动权。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敏感问题进行突击排查和专项整治,对事关本地区、本部门大局稳定以及突发性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重点排查和整治。建立“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进行调处。一是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平台建设,畅通矛盾纠纷的分类、分流调处渠道,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二是健全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逐步探索和规范邀请调解、联合调解、委托调解流程。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情报信息网络,完善信息收集、分析、报送制度,对适合进行人民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至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四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及信访部门职能优势,逐步形成了宣和“大综治”模式、柔远“大调解”模式、中宁县恩和镇“联动联调”模式、海原县“互联网+人民调解”模式、文昌镇“访调对接”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工作模式,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等信访矛盾化解体系,信访矛盾得以依法及时就地有效化解,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平正义。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市、县(区)律师参与信访化解社会矛盾值班工作制度制定了《中卫市关于律师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律师进驻信访大厅值班,积极参与信访矛盾纠纷调解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各项措施的落实乡镇法律顾问团律师定期走访所辖行政村,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四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抓早、抓小、抓苗头,变“被动调解”为“主动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重点围绕疑难复杂、重特大、易激化、易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联动调解工作机制。

截至9月底,中卫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06件,调解成功3173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017件,调解成功率83.4%。



中卫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