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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24-00150
文  号:
卫司发〔2024〕2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3号提案的答复

卫司发〔2024〕23号

民建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合理有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1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市、县(区)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已采取自主招聘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聘具有教育、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或者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者30名,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相关工作;二是为深入推进我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2024年自治区司法厅派驻我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9名(市本级2名,沙坡头区3名、海原县2名、中宁县2名),协助市、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不断加强。

2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制定《中卫市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中卫市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我市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二是分管领导带队,集中社区矫正派驻警察力量,深入各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及受委托司法所,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座谈交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参加县(区)安全预警研判分析会议和司法所集中教育等方式,形成《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分析和实践探索》调研报告1篇。

3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依托宁夏社区矫正一体化信息平台,强化数据资源建设精细化,及时准确采集机构人员、业务数据、定位信息、文书档案、信息化核查数据;将社区矫正对象的声纹、指纹等生物特征录入平台数据库;建立了远程督察音视频、案例、文件汇编、设备管理等专题数据库,实现了各类数据采集全覆盖,全市矫正之智”不断提升;二是沙坡头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已接受自治区两轮验收,领跑于全区;海原县和中宁县“智慧矫正中心”已按照司法部要求全部建成,等待司法部验收。



中卫市司法局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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