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3号题案的答复
卫司发〔2024〕25号赵晓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6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开展司法保护深化行动,制定《关于依法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有组织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市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492件、刑事案件28件,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中主观恶性大、犯罪情节恶劣的依法惩戒,批捕、起诉未成年20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适用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28人,经帮教后,复学4人,就业2人。开展“温暖护航”未成年人罪犯教育矫治活动,聘请10名教育矫治辅导老师对在押未成年人开展爱国、法治、文化、心理四大教育20余次。成立“黄丝带帮教基地”,在沙坡头区社区矫正中心设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大课堂”,已开设国学、法律大讲堂、心理团辅等精品课程2期,成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帮扶志愿者队伍,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4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6期,心理疏导5人次,个案跟踪服务2人次。加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全市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8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8万余元。建立司法救助、民政补助、心理疏导等一体化多元救助机制,开展综合救助共45人,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发现一名12周岁的孩子至今未上学、办理户籍,通过法律援助、支持变更监护权起诉、多方协调等方式帮助其就近上学,并成功办理户籍,现已同步开展办理低保等社会救助。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对全市250所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园)长进行调整和配备,制作法治副校(园)长宣讲课件,印制《中卫市法治副校(园)长手册》600份,推动法治副校(园)长发挥职能作用,规范履职。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举办“守望成长 呵护未来”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开放日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系列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0场次。积极发动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力量,借助各村(社区)“七彩课堂”爱心托管班或公益课堂,为青少年开展上一堂法治课、组织一次法治实践、模拟法庭等活动,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中宁县司法局建成丰安屯旅游度假区法治文化阵地,举办法律讲堂、模拟法庭活动各66场次,组织3200余名学生在法治游园开展“沉浸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中卫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中宁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接待3130名学生参观学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法治中卫”“法治沙坡头”等微信公众号开设“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普法e起学”专栏,推送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文章100余篇,制作青少年普法短视频、沙坡头区“法羚羚”普法微课堂之未成年人保护专题动画片等 14个。推出“法治中卫直播间”“法治沙坡头直播间”,开展“与法同行 护‘未’成长”直播普法主题活动,邀请律师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解读。截至目前,开展未成年人直播普法活动5期,观看网友1万余人次、直播评论1000余条、收获点赞10余万个。
第5条建议办理情况:落实《指导推进家庭教育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宣传,融合“室外境教+个案咨询+入户指导”家庭教育模式,线上线下举办“家教润心 成长同行”家庭教育公益课118场次,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发挥我局普法宣传牵头抓总作用,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单位)结合重大时间节点,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广场等地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邀请我市家庭教育协会会长及律师围绕家庭教育开展专题直播普法活动2次,引导广大家长依法履行家庭监护责任。开展家庭教育促进行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及因监管不当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工作模式,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不能有效履行家庭监护职责的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50份,审判机关制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家庭教育指导令》7份,督促未成年人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尽到监护义务。做实涉案家庭教育指导,制定《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沙坡头区检察院以“美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总站”为中心,在市辖区36个社区建立“美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分站”,实现社区全覆盖。建设中卫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汇集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法治宣讲板块,专设未成年人家庭保护板块,明确监护人职责,引导广大家长“依法带娃”。
中卫市司法局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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