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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24-00164
文  号:
卫司发〔2024〕2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9月03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卫司发〔2024〕28号

马国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4条,目前已办结4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县(区)均建立了由司法局牵头,多部门配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经费保障机制。将实体平台建设运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值班等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同级财政预算,2024年全市共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64.64万元(市本级25万元,沙坡头区33万元,中宁县2.84万元,海原县3.8万元)。三是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力度,目前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等均由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在此基础上,司法部《关于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到西部锻炼的方案》中分配宁夏东中部律师15名,中卫有8名,分布市、县(区)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弥补我市法律资源不足现状。四是海原县积极参与申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1名,壮大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人员配置结构。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建成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11个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使群众真正遇到法律事务“有人可找,有人可问,有人可帮”。2024年以来,三级实体平台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0余人,线上、线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余人。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机制,广泛利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各类调解组织等机构,调动“两代表一委员”等社会志愿服务力量,积极参与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扎实开展新入职律师、实习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安排16名新执业律师和30名实习律师,分别到11家司法所(沙坡头区5家、中宁县4家,海原县2家),5家调委会(沙坡头区3家、海原县2家)、2家社区(沙坡头区2家)开展工作,律师到基层司法所实践锻炼,不仅壮大了法律服务人员队伍,还能为群众提供专业针对性的法律服务。三是成立全区首家工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宁夏中宁枸杞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律企携手同行 服务实体经济”“百所联百会”活动,安排律师定期值班,为商会、企业、职工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商户、枸杞种植户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中卫市关于开展第四届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将普法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通过征集解读立法建议、召开论证会等方式加强立法过程中的普法,推出“法治中卫直播间”,开展直播普法13场次,创办《与法同行》《道德与法治》《法律时空》等广播、电视访谈节目,已播出34期。全市培育“法律明白人”7499人,参与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调处矛盾纠纷800余件。扎实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指导县(区)司法局从完善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及村级组织在民主决策、作用发挥、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做好示范创建准备工作。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优势,各点位共配备触摸屏机器人、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和桌面可视电话625台,并安装“律品”智能系统,引导群众利用智能设备,与本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实现法律服务人员、村居法律顾问实时视频咨询,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530余个,通过微信群搭建点对点服务的桥梁,在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线上调解等服务,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发展。三是协助自治区司法厅推动“12348”服务热线与“12345”服务热线归并整合,按照统一标准提供“7×24小时”服务,不断提高在线咨询服务质量和效率。

第4条建议办理情况:一是坚持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行“人民调解+仲裁+信访”纠纷治理模式,不断强化调解衔接联动,持续推进调解前置、诉调、警调、访调联动机制,切实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641个(市本级9个,沙坡头区243个,中宁县204个,海原县185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41个(沙坡头区11个,中宁县12个,海原县18个),村(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511个(沙坡头区198个,中宁县154个,海原县159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87个,个人调解工作室21个,警民联调工作室3个。现有人民调解员3886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06名。建立推行人民调解“事心双调”工作机制,坚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以心理疏导为切入点,进一步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由传统的案结事了向案结事了人和转变,严防因调解不当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15778人次,调解矛盾纠纷5205件,调解成功4973件,办理“人民调解+仲裁+信访”案件573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建立律师常态化坐班接访制度,在群众来访接待场所设置法律咨询岗,第一时间为信访群众“把脉问诊”,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满足纠纷当事人的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解纠纷诉求,如沙坡头区配套制定《推进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化解信访事项暂行办法》,有效落实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奖励保障。宁夏启民律师事务所王一鹏组建信访案件化解专班,成功化解涉法、涉行政诉讼信访案件11件。创新建立信访事项法律援助制度,为信访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对符合援助条件的信访事项,及时予以法律援助,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局面。三是市、县(区)各部门、乡镇、村(居)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市、县(区)探索“一对一”“一对多”的工作模式,共有50余名律师担任政府及部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各县(区)村居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结合实际推进“1+1+N”法律服务团队化工作模式,村(居)法律顾问、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明白人等组成法律服务团在村(居)开展法律宣讲、调解纠纷、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服务,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化水平。



中卫市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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