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
卫司发〔2024〕29号九三学社中卫市总支委员会,丁志爱委员、王文华委员、何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七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一条,目前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条建议办理情况: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利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从整合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多举措强化法治服务保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及打造优良法治环境等方面,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积极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同时突出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问题治理,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制度化”规范执法程序
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对行政柔性执法相关的要求,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为抓手,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把推行行政柔性执法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并纳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要点和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工作。制定印发了《中卫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明确了推行行政柔性执法的主要原则、基本要求、工作目标、实施步骤等,为全市柔性执法工作明确了路径。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单位“两轻一免”清单具体实施方案,并在政府网站公示,逐步将柔性执法理念和执法手段予以法治化、制度化,形成行之有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了柔性执法在法治轨道上依法开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权利平等、规则平等的营商“防护网”,让各类市场主体安心发展。
二、“常态化”加强执法监督
全面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逐步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实现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努力实现营商环境的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一是探索新型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建立与行政执法相对人的多种互动渠道。我局通过“法治中卫”微信公众号及企业、旅游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周边张贴公告、发放《企业联系卡》、《行政执法监督卡》、设置投诉举报箱等方式,在全区率先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召开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推进会,“法治护航”工业园区座谈会,向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联系卡140余张,和12家企业建立联系制度,在重点企业、热点区域张贴投诉举报公告170余份,设置投诉举报箱3个。收集问题线索58个,推动协调解决52个。二是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对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名义,组织开展全市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邀请各行政执法单位、市检察院和政府法律顾问组成评查小组,重点围绕执法主体、事实认定、适用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对2021年以来675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做到“一卷一表”,整理涉企案卷台账,推进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系统化”开展执法培训
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一方面,抓住“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管好“绝大多数”,创新性开展“点单式”培训新模式,对行政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推动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更加精准、高效;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营商环境全方位提升工作各项要求,持续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助推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
中卫市司法局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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