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新闻发布会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08/2024-0000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司法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司法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1月02日
标  题:
中卫市司法局召开《中卫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

中卫市司法局召开《中卫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新闻通气会

12月28日上午,《中卫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通气会在市司法局七楼会议室举行。宁夏日报、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部分餐饮企业代表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张金兰同志主持。



会上,市司法局立法备案审查科科长从三个方面,对《办法》的起草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及特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介绍。该《办法》作为我市规范餐厨垃圾管理方面的实体性政府规章,从立项、调研、起草、审议、公布,市司法局牵头抓总,市直有关部门及部分餐饮企业等协作配合,前后历时近一年的时间,完成了《办法》的制定工作。《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遵循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原则,结合我市发展实际,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规范对象、管理原则、政府职责、部门职责、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及处置企业应遵守的规定、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共设六章三十条。《办法》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我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治理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标志着我市餐厨垃圾管理步入法治化管理的轨道。

会议要求,一是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以《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办法》的宣传贯彻,深刻领会把握《办法》的重点内容和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提高我市餐厨垃圾管理水平;二是全市各级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作为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执法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向餐饮企业、广大市民宣传解读《办法》规定,普及餐厨垃圾管理知识,增强餐饮单位参与餐厨垃圾收运管理的责任意识,提升群众节约环保意识,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为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夯实基础;三是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要扛起普法责任,多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多角度宣传宣讲《办法》规定,重点深入沿街餐饮单位广泛宣传,从源头上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组织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产生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餐厨垃圾在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过程中的要求和各自职责,切实提升管理水平;四是全市各新闻媒体要精心策划、集中报道、大力宣传《办法》,同时宣传各部门(单位)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经验和具体举措。市直各部门(单位)也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深群众对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餐厨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