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
我单位属于正处级的全额预算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市司法局设4个内设机构、市司法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2名、聘用编制1名。市司法局核定处级领导职数1正2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办公室主任1名、科长3名、调研员1名、退休人员13名。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司法行政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工作和公证活动。
(四)指导、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完善法律服务体制机制、深化法律服务机构的改革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收入决算表
4、支出决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9274959.68元,支出总计8811959.68元。
2、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274959.6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75588.68元,占93.5%;其他收入599371元,占6.5%。
3、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11959.68元,其中:基本支出5134559.68元,占58%;项目支出3677400元,占42%。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9274959.6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6264.2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88668.88元、住房保障支出258283元。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11959.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11959.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公共安全支出7575743.6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6264.2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258283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668.88元,占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98700元,支出决算为8811959.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
2016年预算收入7898700元,实际收入9274959.68元,差异1376259.68元。收入支出差异原因是上级财政追加我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和特殊人群工作经费等。
6、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4559.68元,其中:人员经费4037410.68元,公用经费1097149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266309.48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925719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1101.2元;
7、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3399元,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032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077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0322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7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出国人员交通费用、培训费用、生活费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032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322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6年,本级和所属单位购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1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07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3077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支出。
8、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9、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5719元,相比于2015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购房补贴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100平方米,共有车辆9辆,全都是执法执勤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6年固定资产为4226608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3065696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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