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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卫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13 来源:中卫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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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卫民公证处:

现将《中卫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政府开放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邀请市民代表或社会公众走进中卫市司法局,了解运行状况、监督工作开展,推动司法行政机关更加开放,为人民服务的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切实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二、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

定于9月28日上午。

(二)活动主题

“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政府”。

(三)活动邀请人员

1.记者2人;

2.其他单位职工6人;

3.企业家4人;

4.社区工作者5人;

5.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2人;

6.律师6人。

(四)活动流程

1.参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对大厅窗口建设、运行情况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开放观摩,实地了解法律援助、公证等办理程序,市法律服务中心、卫民公证处做好讲解工作,办公室做好来人体温测量工作(预计20分钟);

2.参观七楼廉政法治教育基地,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科负责做好讲解工作(预计20分钟);

3.列席局务会议,办公室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共同负责做好会议准备工作(预计30分钟);

4.在七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交流会,局领导负责向受邀人员介绍我局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并引导填写调查问卷(预计40分钟)。办公室要梳理汇总、分类整理意见建议,提请领导专题研究解决并在15天内公开反馈。

“政府开放日”活动前15天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活动公告,若网上报名人数过少时,由各部门负责邀请活动人员:办公室负责邀请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法治监督科和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邀请其他单位职工,立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科负责邀请记者,基层管理科负责邀请社区工作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邀请律师,市法律服务中心和卫民公证处负责邀请企业家,各部门须在活动前一天确定受邀人员14天内无进出中高风险地区,无接触疑似、确诊患者史。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政府开放日”活动是一项重要民生活动,对促进政民互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做细做实,确保取得应有成效。

(二)强化总结提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活动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不断推进“政府开放日”活动深入开展。办公室要及时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包括图文资料)等,于活动开展后两日内反馈市政务公开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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