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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17 来源:中卫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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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nxzw.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中卫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政通东路5号,邮编:755000,电话:0955-7068636。

一、概况

2016年,市司法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安排和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公开内容。主要有司法行政部门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的职能职责;财务收支、“三公经费”支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业务工作范围、工作原则、工作流程、收费标准、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岗位监督、联系方式、投诉电话等。

(二)公开形式。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公开,分别是:室内外LED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中卫市普法网、中卫司法微信公众号、新浪(腾讯)政务微博、全区司法行政网、法制宣传车。政务公开做到了全方位、全覆盖。

二、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注重公开效果,创新形式载体

我局本着便于群众知情、群众参与、群众监督、服务群众的原则,在政务公开形式上力争既要灵活多样,又要实用有效,达到信息透明、服务便捷、有利监督的目的。一是加强司法行政网站建设和开通中卫司法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现已建成中卫普法网和中卫司法微信公众号。主要突出了二个特点: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环节,搭起对外宣传司法行政政策的平台;突出政务公开的内容,增加了机关工作透明度;突出为民服务的内容,提高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水平,密切了政府部门与群众的关系。对不涉及机密的公文均实行网上公布,强化实用性,既快捷方便又系统详尽,信息载量大且辐射面广。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将我局主要职能、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流程、收费情况等及时公示。

 (二)全面透明管理,提升服务效率

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事项全部公开,按照集中受理、限时办结、服务回访的规范要求,实行“一门式”、“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制定了工作流转程序,精减办事环节,简化办理程序,建立起了完善的监督检查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本着“群众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的原则,公开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领导成员、2016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法律援助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承诺的便民措施;公开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案定补”资金的发放情况、公开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以及需要公开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认真抓好内部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内部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运转、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统计信息的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统计信息,制定了相关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做到了依法不予公开。

五、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市司法局没有收取及减免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六、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市司法局没有因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6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不足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尚需加强。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督促检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狠抓落实,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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