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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新法 夯基础 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21-12-27 来源:中卫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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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审计法》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审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卫市审计局把深入学习贯彻新《审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规范审计监督行为,为中卫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贡献审计力量。

抓党建促业务,凸显引领作用。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建设引领审计业务全面发展,把党建活力转化为工作动力。凸显新《审计法》“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要求。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新时代机关党建的重要目标和着力方向,在创建中夯实思想根基,建立健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结合“学理论强素质、学党规强堡垒”活动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将新《审计法》学习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及时成立学习贯彻新《审计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教育培训和督促落实,全面落实普法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学习活动,引领审计干部学精学懂。积极对外宣传,向党委政府、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新修改的审计法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扩大新审计法宣传影响力,在党建与审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上下功夫。今年,局党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党支部,市局机关被选定为全市“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示范单位。

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审计监督效能。认真贯彻落实新《审计法》优化审计组织方式的要求,审计关口前移,改变“就账论账”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审计现场工作,注重事前、事中与事后审计相结合,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规范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促进完善制度建设,堵塞体制、制度和内控缺陷。注重加大对国有资产、重点民生资金和公共项目审计力度,着力推进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树立科学的审计观,着眼全市审计“一盘棋”理念,坚持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工作要求,以审计项目计划管理为龙头,对多个审计项目采用“一拖N”方式,统一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方案,同时进点,集中力量,稳步推进。努力实现多专业有机融合、多层级优势互补、多部门高效协同。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在审计思路、审计方法、审计人员等方面带来的革新,充分利用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本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民众解难”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卓有成效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当好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神”。

抓队伍打硬仗,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新《审计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的要求,把“塑造队伍发展事业、发展事业凝聚队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审计干部行为规范,制定出台中卫市审计干部《十要十不要》。集体创作《中卫审计赋》,增强审计人员担负初心使命的自豪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新《审计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纪律,牢固树立质量立审、质量强审意识,严把“审理关”,狠抓审计整改,力求审计成果转化出实效。突出抓好干部能力素质培训,注重在审计一线加强思想淬炼、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增强审计干部立身立业立信的本领和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升政治能力常态化,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持续推进老带新、实务导师制,加强对审计干部特别是年轻审计干部的实践历练,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尽快成长,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和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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