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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善制度 规范购买社会服务工作

2022-09-08 来源:中卫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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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履行审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审计购买社会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卫市审计局购买社会服务聘用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

一、明确资格条件。进一步明确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和人员的资格条件,要求相关科室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资格审查,要根据审计组和审计项目的情况推荐符合审计项目需要的专业人员,不得聘用不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审计。

二、明晰聘用程序。从申请程序、相关科室审查事项、聘用协议内容等方面细化聘用程序,明确承办业务科室和法规科室的职责及审查事项,规范审批流程、明确科室职责。

三、强化人员管理。要求中介机构按照投标文件约定选派专业人员,如选派人员参与工作后不能满足审计需求,审计局有权终止合同。聘用社会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必须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和各项审计纪律、廉政纪律、保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纪律。在参与审计工作前,应按要求签订《聘用社会专业人员保密承诺书》。

四、加强后续管理。规范审计现场撤点流程,规定外聘专业人员应当及时移交与审计有关的所有资料,要求相关科室加强外聘人员考勤和考核,并将考勤考核结果与审计费用挂钩。

五、严肃责任追究。要求相关科室加强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外聘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立即终止其工作,取消其参审资格,列入“黑名单”记入诚信记录,今后不再使用,在追责问责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职业准则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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