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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教育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018-11-13 来源:中卫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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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中卫市审计局对中卫市教育局(挂中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教育局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挂法制科牌子)、人事师资科(挂行政审计科牌子)、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挂民族教育科牌子)、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室6个机构,下设市教学研究室(挂市师资培训中心牌子)、市教育考试中心2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11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0名;实有行政在编人员12名,事业在编人员51名,借调下属单位人员14名,临聘人员3名。财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2017年市财政下达预算收支738.96万元。经审计,实际收入1428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41.50万元,其他收入3647.27万元。实际支出10343.9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339.55万元。部门预算收入与执行结果分别相差9902.54万元。主要是因年度薄弱学校改造项目、高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教师节表彰奖励等追加预算所致。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教育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合法。承诺提供的会计资料、申报的银行账户基本属实,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基本有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市教育局存在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办理资产交付使用手续资产未结转、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结转结余会计核算不清晰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教育局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表明今后要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往来款项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专项资金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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