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要求,中卫市审计局对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中卫工业园区道路亮化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4月和7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批复和补充批复建设,中卫工业园区道路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LED路灯1815套,概算投资1335万元。该项目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由江苏迪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总价1281.60万元。项目前期由宁夏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工程设计,施工中由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审定项目造价1299.7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管理执行合同制、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概算控制较好。建成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了中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在美化亮化环境、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起到一定作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多计的工程造价进行了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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