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2018年审计项目计划要求,中卫市审计局对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实施的鼓楼街景及绿化带夜景亮化项目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8月至9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下达鼓楼街景及绿化带夜景亮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批准在中卫市区鼓楼东西南北街、兴隆北街楼体及绿化带安装投光灯、洗墙灯、瓦楞专用灯等5.50套,配套敷设电缆、安装配电箱等,概算投资4333.52万元。该项目采用BT模式(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建设,经公开招标,由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258.16万元。施工中由宁夏信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监理。竣工后,市规划管理局组织了验收备案。审定项目造价2147.8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管理执行合同制、监理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概算控制较好。建成投入使用加快实现城市景区化,凸显特色旅游城市的功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本次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造价和擅自改变施工内容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规划管理局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多计的工程造价进行了核减并表明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严格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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