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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中卫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11-22 来源:中卫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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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65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并对市本级基础教育质量提升、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情况等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88.67亿元,支出88.6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8.59亿元,支出8.5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94亿元,支出20.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万元,支出31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收入8.36亿元的104.14%。

二、审计评价

2021年市财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较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代编预算13336万元;未按规定比例设置预备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非税收入10152.75万元未入账;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出30%规定比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113万元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766.53万元未安排使用;债券资金4407.98万元使用进度缓慢。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通过大数据分析与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65家一级预算单位和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1个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148.03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1个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涉及收入808.90万元、支出227.23万元。

(二)资金管理不合规。1个部门专项经费5.45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1个部门专项资金5000万元财务管理不符合规定;4个部门利息收入19.51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会计核算不规范1个部门8个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财务决算;2个工程项目3641.37万元已计入固定资产但未对在建工程进行账务处理;4个部门往来款项2981.80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3个部门项目工程款1014.73万元应付未付。

(四)部门(单位)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15073.32万元未使用。截至2021年末,市本级65个一级和53个二级预算部门、单位基本户及专户银行存款结转结余两年以上资金分别为13909.84万元、1163.48万元,合计15073.32万元。

五、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经对市本级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相关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教研员准入退出、交流轮岗等机制未建立;教师交流轮岗相关制度有待完善;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未结转固定资产;个别资产闲置未使用;部分建设项目未据实结算或监管不到位。

六、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经对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1个县(区)部分工业用水企业未办理用水权证;2个污水处理站损坏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1个县(区)农村污水处理站应急预案不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未建立。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存在会计信息失真、国有权益存在损失风险、拖欠项目工程款、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应缴未缴的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9个部门22项房产未办理权属登记;1个部门4个项目341.26万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设备等建成购置后未入账;3个代建信息化平台项目建成投用后未办理资产移交;2个部门未按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1个部门固定资产94.08万元账实不符。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法征求了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予以纠正。对问题的全面整改情况,将专题进行报告。



中卫市审计局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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