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自治区审计厅要求,中卫市审计局对市本级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管理的2020年至2021年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能源替代升级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涉及10个部门单位,共抽查市本级专项资金6.44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下拨3.98亿元,市本级配套1.88亿元,自筹0.58亿元。2020年、2021年两年内实施项目26个,涉及资金7.64亿元,其中污染防治类项目6个、涉水项目5个、湿地项目1个、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2个、废弃矿山修复项目1个、防洪疏浚项目7个、环境监测项目4个。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着力解决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市。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市本级存在污泥含水率不达标、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部分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和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市本级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正在进行整改。
中卫市审计局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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