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自治区审计厅要求,中卫市审计局对中宁县人民政府负责的2020年至2021年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能源替代升级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审计涉及11个部门10个乡镇,共抽查专项资金3.36亿元,其中中央和自治区下拨2.49亿元,地方配套0.87亿元。2020年、2021年两年内实施项目40个,其中污染防治类项目10个、水资源及水源地保护项目6个、湿地项目1个、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2个、沟道治理、防洪抢险等项目7个、节水灌溉项目4个、环境整治、监测项目2个、能源升级替代项目2个、矿山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项目6个。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宁县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中卫市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决策部署,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治理、能源替代升级等重点内容,有力推动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开展。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发现,中宁县存在水源地保护区畜禽养殖设施未拆除、农村污水处理站应急预案不完善、未制定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项目管理不规范和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问题。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宁县人民政府按照审计报告的要求正在进行整改。
中卫市审计局
2022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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