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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中卫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11-15 来源:中卫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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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审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市本级和市科学技术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6个部门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2022年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等重大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入101.15亿元,支出101.1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9.14亿元,支出9.1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66亿元,支出19.6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口径收入234万元,支出12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亿元,为预算数8.95亿元的101.61%。

二、审计评价

2022年,市财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稳经济、保民生、守安全、促发展,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较好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

三、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未细化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1万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支出强度有待提高;暂付性款项清理消化进度较慢;非税收入资金2422.1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预算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结转结余两年以上未及时盘活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金结余49.22万元形成二次沉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财政专户未按规定及时清理。

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6个部门2022年财政预算拨款14049.08万元,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4个部门零余额账户资金转至实有资金账户;1个部门处罚的1家单位超许可用水罚款2万元未收缴;1个部门2017年拨付的项目资金300万元,项目已终止,资金未及时收回。

(二)专项资金闲置未及时有效使用。1个部门的专项工作经费4.14万元闲置两年以上,1个部门拨付1家企业项目资金30万元闲置15个月。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2个部门支付聘请专家费用105.14万元未及时取得合规票据;1个部门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1个部门工程项目未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1个部门实施的3个项目未做项目绩效评价,涉及1954万元;1个部门实施的项目预留保证金不规范,涉及资金3.45万元;2个部门决算报表编报不准确。

(四)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1个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41.59%。

五、重大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中卫第九中学、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场馆、2022年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等3项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涉粮政策执行情况,发现的问题主要是:

1.中卫第九中学建设项目审计情况。一是邀请招标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不符合规定;二是未将教学仪器、设施设备及图书资料采购费用679万元计入竣工财务决算;三是多计、虚报工程造价2.74万元。

2.自治区第十六届运动会场馆建设项目审计情况。一是对职工活动中心、消防救援支队体育馆改造提升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发放中标通知书;二是对合同外新增的田径场垃圾清运费用53.02万元,未履行工程变更程序;三是体育馆提升改造二期项目中强弱电改造及消防系统维护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

3.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项目审计情况。一是沙坡头大道、机场大道等道路改造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平安路、应理街等道路改造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三是机场大道、迎宾大道等项目部分分项工程设计变更文件不全;四是2022年城区市政道路新建及改造项目未按规定对道路进行委托质量检测;五是平安路等道路改造项目中部分项目建设内容未据实结算。

4.涉粮政策执行审计调查情况。一是1家公司21个仓库只开展了一次检验,未达到每年开展逐货位检验不少于2次的要求;二是未及时督促1个县缴纳2022年度代储原粮利费补贴82.92万元。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一是4个部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1427.21万元;二是2个部门已报废或盘亏的固定资产84.62万元未及时处置,且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三是1个部门办公楼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四是1个部门库存物品盘亏52.32万元,且对库存物品长期未进行盘点核实。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一是中卫市河湖长制2021年全面关闭搬迁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二是未建立辖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常态化相关监督检查制度。三是编制《中卫市牛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中卫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9年-2030年)》等5个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相关规划时,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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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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