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审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审计公开

关于2023年度中卫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12-02 来源:中卫市审计局
字号: | 打印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相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了依法审计,本次审计涵盖了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底前组织实施的11个审计项目。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523万元未收缴;非税收入4896.62万元在往来账户挂账,未上缴国库;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5459.05万元支付进度缓慢;借出款项3055.89万元未按约定期限收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比例较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和执行情况未全面公示;偿债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滚存资金结余较大。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4个部门2023年度预算收入29749.81万元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个部门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0.17万元;1个部门部分项目预算绩效开展不规范;1个部门往来账款长期挂账505.21万元未及时清理,利息收入6.96万元未全额上缴财政;1个部门违规预留设备采购质保金。

(二)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3个部门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1710.62万元未统筹使用;1个部门未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240万元。

(三)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不规范。1个部门将5.59万元应记入培训费的支出分别记入了会议费和差旅费科目核算;2个部门预算资金335.88万元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1个部门支付冷冻猪肉代储费36.91万元未索取发票;1个部门公开医疗保障基金收入、支出、结余的情况不规范。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19年至2023年5个项目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36348.11万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4个项目收入不及预期,无法依靠项目收益还本付息;专项债券资金613.05万元调整用途未按程序审批;4个项目拖欠工程款8745.66万元;保障性安置住房闲置未盘活,储备土地闲置两年以上。

(二)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2022年至2023年11个项目使用的中央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833万元。审计发现主要问题:专项资金结转结余159万元未收回盘活使用;中央财政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34万元支付进度缓慢;中卫工业园区废水综合毒性管控能力建设项目因配套资金未到位实施进度缓慢;大气污染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建设等3个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一)中卫工业园区第二固废填埋场项目建设运营审计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采购人代表违规参与项目评审;超比例设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设计合同补充协议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合同签订、施工资料审核签字、财务报销不规范;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的品牌和参数供应设备;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固废处置保证金。

(二)特许经营项目管理审计情况。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审计发现主要问题: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未按规定提出和编制;项目运营中期评估未开展。

五、重大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情况。对1个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部分数据不准确;部分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7.74万元;劳动力转移就业台账数据不真实;4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一人多岗现象;以工代赈就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履行以工代赈相关职责;安排“三类人员”务工占比低于规定要求;拖延赔付农业保险574.48万元;消费扶贫专项资金50万元未使用;30个村集体未按规定建立库存物资和畜禽登记台账;部分村集体财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及时开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验收;用于利息分红的帮扶资金存在损失风险;4个村集体400万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闲置。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市本级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创业培训补贴的发放、补贴内容、支付标准公示不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不规范;向1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5.17万元;向8家不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2.34万元;向69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8.76万元;向5名已就业人员发放青年就业见习补贴1.34万元;重复培训并发放创业培训补贴0.52万元;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种单一,培训效果不佳;1家培训机构开展无效培训;1家培训机构未严格审核学员培训资格;1家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许可证已过期仍开展业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未动态调整。

(三)山林权改革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市本级和两县一区2021年至2023年山林权改革、林业草原重大政策落实、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等四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1个县(区)无争议林地不动产登记未达到预期目标;1个县(区)生态移民迁出区山林地权属变更工作推进缓慢;1个县(区)“以林养林”扶持机制不健全;1个部门山林资源政府回购机制未建立;1个县(区)公益林保险尚未全覆盖;1个部门防沙治沙规划未制定;1个部门绿化任务未精准落图;1个县(区)国土绿化专项资金3496.28万元下达拨付不及时;1个部门和3个县(区)1462.72万元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或统筹使用、2341.08万元专项资金支付进度缓慢;1个县(区)119.47万元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拨付使用;1个县(区)个别绿化项目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项目验收不规范;1个县(区)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较低。

六、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4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发现主要问题:1个部门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1个部门实施的黄河流域宁夏中卫段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等2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未进行账务处理,市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未办理权属登记。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1家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固定资产应记未记5.60万元;在建工程重复登记9.50万元;调入车辆1台应记未记实收资本;应收未收资产租赁费254.70万元;资产记录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1个部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审计发现主要问题: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推进工作缓慢;1个县(区)乡镇地下水取水井关停落实不力;3处沿黄取水泵站无取水证取水;2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便投入使用;1个县(区)未编制河道采砂规划;中央水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1450万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未按规定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办法;已竣工工程未按规定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中央大道水系及滨河北路水系湖泊连通与整治项目未进行项目竣工验收。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为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中卫市审计局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