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值班长制度(试行)
卫政服发〔2015〕2号为确保市政务服务中心高效、有序地运转,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效率,守纪律、讲规矩。切实服务企业和群众,市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值班长轮值制度。
一、值班长由综合科安排中心管理人员轮流担任,每一天为一轮次,实行工作时间全天侯在大厅值班。
二、值班长主要负责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运行秩序的管理,协调有关事项,对窗口管理和考勤等工作规范进行检查监督。
三、值班长对大厅进行不定时巡查,原则上每天巡查不少于6次。
四、值班长要提前和延后15分钟上下班,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主要任务是:
1、了解掌握大厅运行情况;
2、检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3、纠正窗口工作人员不当行为;
4、维护大厅良好秩序;
5、按时开、关大厅大门及仪器设备;
6、处理其它突发事情。
五、值班长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受理、办理的值班工作事项要有登记、有报告、有落实、有反馈,并按规定办理值班交接手续。
六、值班长在值班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处理。
七、巡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证巡查。在巡查中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包庇纵容,更不得挟私报复。
八、政务服务中心领导进行统筹管理和监督。对大厅值班长的值守和巡查工作,不定期的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值班长值守和巡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对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的值班长,视具体情况提出行政问责建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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