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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2/2019-00007
文  号:
卫审服管发〔2019〕15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5月20日
标  题: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卫审服管发〔2019〕15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安排部署,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政治站位、大局意识,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切实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营造积极向上的舆论宣传氛围。现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教育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宣传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干部职工带头,层层发动,广泛动员,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壮大扫黑除恶声势,增强斗争合力,用实际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理论和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政治理论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并结合实际开展研究讨论。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科、审批监管科

责任领导:李学武

完成时限:长期落实

(二)观看扫黑除恶宣传专题片。对接市公安局,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扫黑除恶宣传专题片,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律法规意识。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科、审批监管科

责任领导:李学武

完成时限:2019年5月24日

(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要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密集的优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1.利用一楼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要求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扫黑除恶阶段部署,定期更新维护宣传内容。

责任科室:代办服务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责任领导:李长荣

完成时限:2019年5月17日

2.在政务大厅显著位置张贴扫黑除恶宣传画、设置扫黑除恶宣传展架,制作扫黑除恶宣传资料摆放在咨询台,供群众免费取阅学习,增强群众对黑恶行为的认知,提高发现黑恶问题的敏锐性、举报黑恶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批服务科、审批监管科

责任领导:李学武

完成时限:2019年5月20日前

三、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已纳入全市年度普法工作内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参与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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