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32/2019-00009
文  号:
卫审服管发〔2019〕3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2月2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审服管发〔2019〕3号

各科室(中心):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经研究,现将《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19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市创城办《中卫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方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9”推进方案的通知》、《中卫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九大工作推进组任务清单》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前提,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为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审批服务管理改革,依法行政,加强监管,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着力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以建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的政务环境为目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实现“一举夺牌”的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成立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具体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各项工作联系、协调,局各科室及政务服务中心全力配合。

(二)强化学习,树牢创城意识

充分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等,全面传达学习各类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会议精神、文件精神、制度规定、文明礼仪公约等,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深入干部职工、办事群众和企业内心深处,进一步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思想认识。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利用市政务服务一楼、二楼大厅LED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结合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大型)1座,在政务服务中心电梯、大厅张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文明有礼中卫人”宣传标语5副;在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管理局办公区张贴、摆放禁烟指示牌15个(副);在市政务服务一楼、二楼大厅张贴、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画15副左右;在办公室悬挂文明礼仪公约各1副;配合市机关事务局制作、安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橱窗2个,通过以上办法,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营造浓厚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

(四)务求实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环境与效能

1.积极开展“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年、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年”。聚焦问题短板,精准综合施策,解决干部作风和能力素质方面存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担当作为精神不足,推动发展能力欠缺,“慵懒散慢”,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管理效能和窗口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痛点,确保行政审批改革政务服务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行,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责任领导:李学武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潘长波

配合单位:各科室、政务中心各科室、各窗口

责任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持续优化办事区域和窗口设置。按照业务属性和服务功能,将市政务服务大厅重新整合,划分为建设项目、商事登记、公安(出入境)、不动产登记等服务区,优化设置审批服务窗口,突出“一窗办理功能”。通过建立定期培训、轮岗交流、AB岗、学习考评等制度,打破窗口人员原有的专业局限,实现岗位由“一人一事”向“一岗多能”转变。

责任领导:李学武

责任科室:审批服务科

责 任 人:郭淑红

配合科室: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协调科

责任时限:2019年7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持续加快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对梳理确定公布的“不见面,马上办”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目录进行动态化管理,扩大“不见面”事项范围,80%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广网上预约、网上申报、网上认证、网上审批,引导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努力做到“网上办是常态,网下办是例外”,不断提升“网办率”。

责任领导:李长荣

责任科室:审批监管科

责 任 人:赵宏盛

配合单位: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协调科

责任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4.持续大力推进集中高效审批。推行部门审批事项向审批科室、审批科室向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事项向网上审批“三集中”,人员、事项、授权“三到位”,事项、材料、流程“三公开”。除6个分厅(公安局机动车辆管理大厅、交通局运政大厅、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2个)、医保服务大厅、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外,做到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应进全进”,让申请人“走进一个门,办成一揽子事”。

责任领导:李学武

责任科室:审批服务科

责 任 人:郭淑红

配合科室: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协调科

责任时限:2019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5.持续切实抓好“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管理。进一步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功能作用,积极与自治区“12345”管理监测平台对接,融入全区“12345”大数据中心,实现联动。加快推进各部门(单位)热线服务资源整合,推进市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向县(区)及其所辖部门、乡镇延伸,争取实现全覆盖,全面建成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工作模式。健全三方通话、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采取电话督办、实地督办、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确保群众有效诉求落到实处。在满足群众享受政府职能范围内各种便民服务的基础上,探索拓展社会服务领域,为群众提供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社会服务信息,努力打造群众满意、社会认可、服务高效的政务新平台,让社会公众享受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府公共服务。

责任领导:李长荣

责任科室:市民呼叫中心

责 任 人:郑建才

配合单位:审批监管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6.持续健全代办服务体系。在总结重点项目代办服务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设立综合代办窗口和公开代办电话,按照自愿委托、免费代办的方式,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

责任领导:李长荣

责任科室:审批监管科

责 任 人:赵宏盛

配合科室: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科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7.持续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认真执行《中卫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硬件提升改造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市政务服务大厅现有功能。以推进审批权限集中和窗口授权到位为重点,抓好相关事项重点环节的办理工作,杜绝“两头受理”或“体外循环”现象,增强窗口行政审批办事实效。对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进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和公示力度,全面接受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责任领导:李学武

责任科室:办公室

责 任 人:潘长波

配合科室:审批监管科

责任时限:2019年6月底前

8.持续切实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挖“互联网+政务服务”潜力,在自治区统筹下建成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发展,加快线上线下一体服务,形成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其他事项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强化办事功能,改善信息化服务条件,建成自治区统筹、部门协同、五级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责任领导:李长荣

责任科室:政务服务中心代办服务科

责 任 人:罗文虎

配合科室:审批服务科

责任时限:2020年6月底前

9.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以“减证”促“简政”。按照《中卫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要求,联系协调各有改革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筹推进改革,层层压实责任,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逐一制定出台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的具体管理措施,以“减证促简政”。

责任领导:李学武

责任科室:审批服务科

责 任 人:郭淑红

配合科室:政务服务中心运行协调科

责任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