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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2/2021-00046
文  号:
卫审服管发〔2021〕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标  题: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

卫审服管发〔2021〕7号

局各科室(中心、所):

为了扎实推进全局节水型单位建设,充分发挥我局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根据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水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任务的通知》(卫机关事务发〔2021〕3号)文件要求,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节水型单位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要求,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为核心,强化节水宣传教育,提高节水自觉意识,建立节约用水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全局水资源节约工作,为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制科),具体负责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

三、目标和任务

1、 建立较为完善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制度和机制,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和管理方法。

2、全面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在局内形成“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把建设节水型单位的要求体现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争做节约用水的表率。

3、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用水管理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维修损坏的供水管网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水龙头、管道阀门、冲水阀等排、给水器具,防止 “跑、冒、滴、漏”浪费现象发生,杜绝“长流水”现象。

2、提倡水资源的合理使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推动干部职工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二)推广节水技术和设施

推广应用节水技术,改造水房、卫生间用水设施,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和设施,安装使用国家标准的节水型水龙头、节水型冲便器,使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

(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节水意识

1、在局机关宣传栏位置制作“节水”、“和谐”、“生态”为主题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栏,在卫生间、洗手处张贴节约用水温馨提示语,营造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介绍节水常识,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

五、保障措施

(一)广泛宣传,增强意识。深入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活动,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厉行节约,积极教育引导局全体人员提高节约用水的自觉性,让节约成为习惯、成为生活方式,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浓厚氛围,自觉成为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的宣传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节水管理制度,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制约和激励机制,以制度约束用水行为。明确目标任务,确定专人做好具体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管理措施到位、职责履行到位。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局办公室对各科室规范用水行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进行认真整改,堵塞漏洞,坚决制止一切浪费用水的行为,确保全局节水工作取得实效,争创节水型单位。


附件: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节水管理制度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节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全局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统一台账,加强用水消耗统计工作。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不得造假虚填。

第三条  注重洗手间、开水房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漏,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大力推广使用感应式节水龙头和器具。

第四条  加强用水设备检修。加强对供水供热设施的日常检查,重点检查管网和预埋管道,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第五条  定期观测定量分析。安排专人定时、定期抄录水表,比较分析用量,发现情况异常,立即进行管网检查。

第六条  实行定额管理。科学确定年度水耗总量、人均水耗、单位建筑面积水耗定额,要在能耗定额内使用能源。每年要结合节能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对能耗定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年度节水目标完成。

第七条  张贴节水标识,公布维修电话。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标志,设置温馨提示,并公布维修电话。发现跑、冒、滴、漏或其他浪费情况及时向维修部门报修,报修时要说明准确地点。

第八条  加强节水宣传。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节约用水宣传教育,提高对水资源节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节能责任心。加强用水管理,教育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科学用水、自觉节水,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第九条  加强用水统计分析。指定专人负责水消耗季度和年度统计汇总和分析报告工作,每季度和年度水消耗情况统计汇总及分析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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