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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2/2022-00017
文  号:
卫审服管发〔2022〕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1月21日
标  题:
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工作的通知

卫审服管发〔2022〕1号

市直各部门(单位)、直属机构,中央、区驻卫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改革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电子证照应用覆盖面,拓展“一网通办”深度,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水平,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宁夏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我的宁夏”政务APP,实现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提交相关证照材料时,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免予提交纸质证照。

二、实施范围

“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范围,应占企业和群众办事高频使用证照的80%以上,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医师证、护士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覆盖。

三、实现方式

(一)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免提交纸质证照材料。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涉及提交相关证照材料时,可登陆“我的宁夏”政务APP通过实名认证后,申领该电子证照“二维码”,工作人员扫码核验后即可实现“免提交”纸质证照进行办理。

(二)通过数据共享核验,免提交纸质证照材料。对属于各政府部门核发且已归集到宁夏电子证照库的申请材料,可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实现材料免予提交;对属于各级政府部门核发且已纳入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系统)的申请材料,可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方式实现“免提交”纸质证照进行办理。

四、相关要求

(一)持续做好电子证照入库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33种电子证照实现了数据汇聚,累计入库证照总量达到501万个,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审批服务管理和政务服务工作机构。全市已有74种电子证照实现了数据汇聚,累计入库证照总量达到25.8万个各部门(单位)要持续做好增量和存量电子证照数据入库工作,确保本部门(单位)电子证照数据全量汇聚到电子证照库,为全区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奠定基础。

(二)做好“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政务服务大厅及各分厅窗口业务部门(单位)要在窗口全面推行“证照免提交”应用服务,积极引导办事群众通过“亮码”方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加强引导、帮办工作。

(三)做好要素动态更新,发布证照清单。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要素动态维护更新工作,并同步更新后台审批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申请人可以“免提交”的证照清单。加强审批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审批标准、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完全一致,办事指南和审批系统办理流程完全一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证照。

(四)强化督促管理,狠抓工作落实。此项工作是我市深化“放管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将此项工作落实落细,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落实情况报送审批服务管理局314办公室,我局将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结合整改落实情况在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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