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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2/2022-0003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1月10日
标  题: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决策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有序依法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紧压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同考核,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戮力同心做好分管领域法制工作,明确了任务责任、路线图、时间表,进一步压紧压实了责任人职责,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一年来,共专门召开4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把法律法规持续学习作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的常学内容之一,党组会学习法律法规21次,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学法24次。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民主决策能力

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我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重要决策、重大人事决策,均按制度规定提交局务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执行七个环节进行。认真落实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凡是我局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后,再提交相关会议研究。今年以来,共提交市法律顾问室审定合同3次,制定的《中卫市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均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宣传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制定《中卫市2020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地落实。举办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训班,编印《政务服务改革政策文件汇编》,强化全市政务干部思想认识和理论基础。积极组织全市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工作推进会、政务服务改革联席会议等,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增补措施,确保任务落实。

(四)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市政府网站为平台,及时将我局政策性文件等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监督,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配备电脑、打印机、查询机等设施设备,方便群众和企业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加大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一年来,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信息40余条,政策解读1次。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层级进一步优化

一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积极承接、落实国家、自治区取消、下放的15项行政审批与许可事项,其中,取消5项,下放10项。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大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123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将45项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办理,群众办事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三是积极协调向园区赋权。在宁夏中卫工业园区优化设置园区企业服务中心1个,完善软硬件设施,推动将73项行政审批和执法权限赋予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办理,真正实现“企业的事园区办,园区的事园内办”。

(二)放管结合,审批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

始终坚持以建立健全“好差评”制度体系为补充,以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为目的。一是建立完善评价体制机制。制定印发《中卫市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实施方案》《中卫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中卫市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评价器使用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成立中卫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领导小组,配套了服务事项评价指标、服务窗口评价指标、服务人员评价指标等,做到“好差评”有“法”可依。二是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建成覆盖市、县(区)、镇(乡)、村(社区)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构建“接受评价-受理-整改-反馈-信息公开-结果运用”的全流程、全闭环“好差评”工作机制,制定《中卫市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试行)》,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含分厅)设立投诉中心、投诉举报箱,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网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通道,实现“好差评”全覆盖。三是配齐配强评价设备。全市配置无线网络评价器500台,其中,市本级114台,沙坡头区58台,中宁县160台,海原县168台,为“好差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硬件基础。截至目前,共计评价7.2万余条。四是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制定《2020年深化全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市直31个部门(单位)认领监管事项979项,向宁夏“互联网+监管”系统推送监管行为2627条,市本级监管事项覆盖率23.47%,沙坡头区推送监管行为509条,监管事项覆盖率26.17%,中宁县推送监管行为2399条,监管事项覆盖率41.64%,海原县推送监管行为2013条,监管事项覆盖率35.95%,基本实现“互联网+监管”全覆盖。

(三)优化服务,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是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时限。优化企业开办线上线下服务,将税务局事项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企业开办涉及的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银行开户、企业参保登记等事项办理实现“线上一网一界面、线下一窗一表单”,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内。二是持续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升项目审批便利度。优化线上线下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联合作业模式,积极协调开展施工图取消审查试点工作,缩小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建设项目审批“一网通办”。积极组织推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多测合一、多验合一”,协调优化临时建筑规划管理、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审批、工业用地出让审批、渣土处置许可等办事流程。三是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畅通“一网通办”。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及时完成电子政务系统对接,积极开展新一轮“四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按照提交材料最少、表格最简、环节最优、时间最短、“掌上”可办的标准要求,梳理确定市本级44个部门(单位)1375项行政审批事项,1320项实现“网上办”,900个事项实现“掌上可办”,3200多个事项掌上可查询、预约、评价,办理时限整体压缩63%以上,申请材料整体减少30.5%,办理环节整体压缩27.5%,形成形式统一规范、内容深度融合、服务集中提供的政务服务公共入口,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全国漫游”提供支撑和保障。深化“我的宁夏”APP应用,通过电子屏幕、展板、宣传栏、海报等形式,全面宣传“我的宁夏”APP,目前,APP注册用户达63.44万人。推动电子证照入库,存量电子证照入库率22%,增量电子证照入库6141个,入库率100%。四是优化整合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完成市本级城管12319等9条政务类热线电话整合,建立健全政务热线解答体系,共收集整理标准答案1.5万余条。建成29支非警务应急处置队伍,做到24小时内群众诉求有人回应、有人办理。优化改进市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办理,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理、反馈方式,提升社情民意办理效率,提升了市政务热线服务功能。

四、强化措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新模式

一是建系统。建成覆盖市、县(区)的一体化在线审批服务系统,梳理审批服务事项,统一招聘专职受理人员,设置“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窗口,筹建综合事务审批办公室,与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市本级36个部门(单位)1304项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后台推送、并联审批、一窗出件,一窗受理率达94%以上。二是授权办。制定印发《中卫市本级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授权和委托审批管理办法》《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授权事项、程序和范围,为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奠定制度基础。三是优服务。配套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大力推行预约办、邮寄办、容缺办,让办事企业和群众感受“零跑腿”的安心。

(二)畅通中介服务和代办领办绿色通道

聚焦企业办事中的堵点问题,组建代办服务专班,坚持一企一策,深入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图审、联合竣工验收、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落实,共对接项目55个,其中,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开工的项目45个,提供咨询服务100余次,针对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维修改造工程、文化产业园项目、中国电信宁夏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实行代办领办、容缺先办,平均压缩审批时限6天。设置自助服务区,群众办事“24小时不打烊”。建立线下中介服务超市,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公示11类中介服务机构80余家。配合搭建全区一体化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已在应急管理、自然资源2个行业开展试点。截至目前,共为企业、群众代办(领办)政务服务事项1.9万余件,免费复印1.5万余份。

五、2021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加强学习

始终坚持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会等为有力抓手,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跟进学习国家、自治区和中卫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夯实法制理论,牢固树立法制思维。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方式,结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大力宣传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年度重点工作等,增加群众知晓度;同时继续加强干部职工对公共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大力加强对宪法、刑法、民法典和廉政建设等公共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学习。

(三)不断健全和完善后续监管机制

加快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对取消审批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根据事项的性质、内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续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对取消下放事项实行有效监管,防止监管“缺位”。

(四)大力推广网上办事

积极主动向前来窗口办事的服务对象宣传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系统,讲解网上申请操作方法,力促提高网上办事大厅的社会认知度和推广使用率,切实减少申办人到实体大厅办理次数,提升政务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方便群众办事。

(五)强化信访调解促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采用说理、教育、协商等方法,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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