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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2/2021-00134
文  号:
卫行审改办发〔2021〕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21日
标  题: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宁夏政务服务网 “一网通办”及“好差评”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宁夏政务服务网 “一网通办”及“好差评”工作情况的通报

卫行审改办发〔2021〕8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区属各有关单位:

二季度,各部门(单位)按照“一网通办”及“好差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2021年第二季度各部门(单位)“一网通办”及“好差评”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季度基本情况

各部门(单位)在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中办理的事项有290项,事项覆盖度占20.38%,全区五市排名第二,比上季度提升11.74个百分点;线上线下总办件量共150943件,在宁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中共办理了21148件,占比14.01%,比上季度提升9.36%,全区五市排名第二;“好差评”评价数8203条,评价率为63.60%。

本季度,各部门(单位)针对上季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落实,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指定专门联络员,狠抓工作任务落实。一网通办率、事项覆盖度、“好差评”评价率均大幅提升。市委宣传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项覆盖度由0%分别提升至60%、62.5%,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治区无委办中卫市管理处、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一网通办”达到100%,市教育局、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自治区无委办中卫市管理处、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评价率均提升到95%以上。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部分部门(单位)对“一网通办”和“好差评”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明确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单位内部机构之间还存在职责划分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业务部门审批服务工作人员经常变动,工作交接不力,新任业务部门内部审批服务人员甚至不会操作系统,造成“一网通办”和“好差评”推进工作不顺利。市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通信管理局、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宁夏中卫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至今还未上报“一网通办”、“好差评”联络员名单。

(二)“一网通办”应用率偏低。从本季度办件量统计情况来看,各部门(单位)通过线上线下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50943件,其中,在宁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中共办理21148件,占比14.01%,在内部专业系统办件111148件,占比73.64%,在线下窗口办件18647件,占比12.35%。市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残疾人联合会等业务部门还没有充分运用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受理办理审批事项,还习惯于在专业系统中办理或在线下窗口收取纸质材料办理。

(三)“一网通办”事项办理覆盖度较低。本季度,共有27个部门(单位)在宁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中受理办理事项290项,事项覆盖度占20.38%,与自治区办公厅要求的事项办理覆盖度达到50%差距较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等部门(单位)事项覆盖度较低。

(四)“好差评”评价率较低。部分市直部门(单位)评价率不高,政务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决心不够硬,以人民为中心,接受人民监督的服务理念不够深,不主动提示评价主体对本次服务进行评价,不能做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385条服务数未评价、生态环境局有3条服务数未评价、商务局有9条服务数未评价,卫生健康委员会有806条服务数未评价,医疗保障局有124条服务数未评价,人民防空办公室有3条服务数未评价,残疾人联合会有245条服务数未评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1378条服务数未评价。

(五)宣传推广力度不够。部分部门(单位)还没有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培训,审批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不高,未能有效引导企业和群众在网上申报和办理,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和“我的宁夏”政务APP宣传推广工作还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对政策、流程的知晓率较低,主动评价的意识较弱,导致网厅办件评价率低。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细化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本部门(单位)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建立日常工作推进机制,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高度重视的态度认真负责、持续推进,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好差评”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加强事项线上办理力度,进一步运用好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各部门(单位)要不断完善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对于在线下办理的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各部门(单位)可用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办理的事项必须在系统中办理。要在系统对接上再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覆盖度,确保10月底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覆盖度达到60%以上。

(三)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率。市政务服务大厅各部门(单位)窗口、各分厅窗口按照《中卫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要求,将评价器用起来,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线下进行评价,实现网上服务“一事一评”,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确保评价率不低于95%。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将“好差评”结果作为各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群众满意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评价率始终上不去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扣减相应分值。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单位)要主动总结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定期培训,通过公众号、门户网、实地走访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对事项办理全过程进行“体验式”检查,通过电话回访、短信的方式提醒群众在网厅办件后主动评价,公布评价结果并及时改进,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感和获得感。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第2季度)办理情况及“好差评”汇总统计表



中卫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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