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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2/2022-00120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标  题:
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卫市“互联网+监管” 系统应用工作情况的通报

关于2022年上半年中卫市“互联网+监管” 系统应用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委,市直各局委办,中央、区属驻卫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升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成效,全面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现将2022年上半年全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6月30日,中卫市认领监管事项751项,已覆盖537项,覆盖率为71.41%,全区地市排名第二。市本级认领监管事项751项,已覆盖305项,覆盖率为40.61%;沙坡头区认领监管事项218项,已覆盖91项,覆盖率为41.74%;中宁县认领监管事项582项,已覆盖366项,覆盖率为62.87%;海原县认领监管事项522项,已覆盖332项,覆盖率为63.60%。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监管事项覆盖率情况。截至6月30日,监管事项覆盖率较好的部门:市地震局覆盖率达100%,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覆盖率达90%以上;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覆盖率达100%,宣传部、应急管理局覆盖率达80%以上;中宁县司法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医疗保障局覆盖率达100%;海原县工业信息和商务局、司法局、文化旅游广电局等8个部门覆盖率达100%。没有进展的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8个部门覆盖率仍然为0;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等4个部门覆盖率仍然为0;中宁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覆盖率仍然为0;海原县统战部覆盖率仍然为0。

(二)子系统使用情况。上半年系统应用情况较好的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中宁县生态环境局,文化旅游广电局;海原县应急管理局;完全未开展应用的部门: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等12个部门,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医疗保障局等8个部门,中宁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6个部门,海原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7个部门。

(三)信息发布情况。上半年市本级发布信息56篇,沙坡头区发布信息21篇,中宁县发布信息69篇,海原县发布信息18篇。仅少数部门能够积极完成与监管相关的信息报道,大部分部门(单位)还存在至今未发布信息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重视程度。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特别是工作人员有变动,分工不明确的部门(单位),要加强系统业务培训,尽快熟悉操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内部机构职责划分不清的问题,建立监管行为数据实时录入机制,主要负责人及时掌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高度重视的态度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二)加强督导,提高事项覆盖率。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快已有行为数据的采集和后续开展的执法行为数据实时录入工作,提升各子系统使用熟练度及使用频次,做到行政检查100%覆盖,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实时覆盖,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常态化,特别是监管事项覆盖率仍然为0的部门(单位),请尽快开展工作,保证中卫市整体监管事项覆盖率稳步提升。各部门(单位)在11月底前对已有的监管事项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三)加强考核,提升监管效能。有效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是促进监管工作精准化智能化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今年“放管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建立日常监督考核机制,细化考评指标,加强人员管理,提高认识,突出重点,持续推进此项工作,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附件:1.上半年市委有关部委、市直各局委办“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统计表

      2.中卫市市直各部门(单位)上半年“互联网+监管”子系统使用情况统计表



中卫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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