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依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政务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及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三)负责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规范,协调解决政务服务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四)负责对涉及多个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和对审批项目的审批运转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受理相关的投诉,通报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
(六)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对外公示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标准、审批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办理结果和公开收费的项目、标准及依据,为公众提供政务服务查询服务。
(七)负责对所辖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务中心分设大厅、沙坡头区各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八)负责市民来电受理、来电提交、结果查询、结果回复、信息统计和跟踪督办等服务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3名(用于市民呼叫中心5名)、聘用编制2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目前,中心有工作人员10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4.6万元。
二、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01.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23.29万元,下降18 %。其中:人员经费91.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1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工作经费支出。
三、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03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03万元。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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