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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3-02499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8月17日
标  题:
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的通知

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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