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要求,市普查办选派技术组、农业组工作人员,于12月24—25日对海原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工作进行了质量核查。本次核查共抽取5个普查小区为核查区域,共抽选工业源25家、农业源15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3家、生活源锅炉3台、入河排污口2个。核查工作仍然采取查看普查表、佐证材料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填报指标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等进行质量审核。核查发现,海原县入户调查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未以国污普办印发的普查表规范格式进行填报纸质报表;支撑材料收集情况较差,现场核查中发现报表中一些关键指标填写与调查对象介绍有严重出入时,难以界定所填指标信息来源的规范性、准确性等;部分报表中所填调查对象联系人、联系方式无效(海原境内工业源多为简单行当小企业,生产状况不连续,现场核查中多有找不到工作人员的情况,需电话联系进行相关信息核实,现场对接中发现有些电话为空号、有些联系人早已不在该企业工作等情况);在历经了市普查办进行的多次现场指导、复核反馈后,竟仍然存在大量填表人、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调查对象作为填报主体,填报质量的内部审核不能体现);未以填报助手中给出的最新河流代码信息对调查对象所对应的受纳水体信息进行核实完善;报表中指标错填、漏填情况仍然存在,如生产能力前后反映不一致、实施运行时间与企业全年生产时间逻辑关系有问题、所用燃料相关信息未填报等;农业源指标理解到位,填报不准确等问题。
在资料查看、现场核实后,市普查办工作人员向海原县普查办反馈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就提高普查表填报质量提了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普查质量意识,加大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力度,提高报表质量;二是,要加大对普查办工作人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等相关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其对报表中各项指标的准确理解,严格按照报表制度、审核细则、普查制度答疑等技术资料中的要求规范填写普查表;三是,要准确理解全面收集支撑材料的目的、意义,严格按照入户调查阶段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完整收集相关材料;四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人员、技术到位,严格按照市普查办反馈意见对普查表进行进一步完善,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入户调查阶段各项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