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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开展辐射安全专项检查

2021-04-16 来源: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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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辐射安全监督,规范核技术利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彻底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持续推进辐射安全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近期,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辐射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检查内容及各相关单位职责。



4月14日-15日,按照《通知》要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联合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沙坡头区分局对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中心卫生院、中卫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了辐射安全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主要从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法律法规执行及整改要求落实情况、医疗卫生机构辐射安全许可情况、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五个方面开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要求各辐射技术利用单位对“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填报的辐射单位基本信息、放射装置种类和范围、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安全防护培训记录等数据信息开展自查,并督促辐射源管理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关于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和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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