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轻罚、不予处罚”情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充分发挥行政柔性执法的作用,中卫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贯彻“服务性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一、创新理念
坚持合法、合理、以人为本和公开公平的原则,执法中坚持执法为民和教育指导为先,查处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法治政府。
二、主要做法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在其职责范围内,不违反法律精神、原则、规则或政策的前提下,采取指导、劝告、建议等方式,开展行政指导性执法。行政执法方式由单一逐步走向多样,由单向走向互动,由注重强制走向柔性执法,正在朝着理性化、常态化、服务化、民主化的方向迈进。
(一)说服性执法。行政管理过程中,部分企业和部门对当前生态环境要求和长远发展形式认识不清,对自身存在环境问题整治不够积极彻底,特别是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认识不足。为此,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深入一线调研了解情况,分析原因,寻求解决办法,通过教育宣传,约谈等方式,有针对性开展说服教育,促使问题有效化解和解决。近年来,共开展约谈10批次,涉及政府、部门、企业等50余家单位。
(二)帮助建议性执法。针对企业环保“疑难杂症”,帮扶解决。截至目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对15家钢铁行业,10家污水处理厂,45家重点污染源,聘请专家把脉会诊,建立“一企一档、一企一策”,针对性提出环境风险防控和污染防治整治建议,提供风险管控和企业环保管理提升建议,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存在难题。
(三)协商性执法。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日渐提升,对美好生态居住环境追求也不断加强。为了摆脱“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应运而生。为了防止生态损害的发生或者损害进一步扩大,需要实施合理的修复措施,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人则通过金钱赔偿履行生态修复的责任。
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美利纸业污染腾格里沙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经宁夏中卫市政府、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与美利纸业公司磋商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数额1.98亿元,该案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承办单位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荣获十大典型案例办案单位。
(四)奖励性执法。为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锅炉淘汰要求,分批次开展燃煤锅炉淘汰。截至目前,中卫市对建成区35蒸吨一下400余台燃煤锅炉进行了淘汰,为了降低企业成本,按照锅炉大小进行不同资金的奖励。
(五)服务式执法。积极贯彻管理与服务并重理念,逐步实现由损益性执法向受益性执法转变,由处罚式执法向服务式执法转变。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宁环规发〔2020〕2号)实行“首错免罚”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制”,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原则。2018年以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下达整改通知书64份。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由单一到多样、单向到互动,由注重强制走向柔性执法,正朝着理性化、常态化、服务化、民主化的方向迈进,实现了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进一步完善、优化、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调严格执法,让违法者敬法畏法,但绝不是暴力执法、过激执法,要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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