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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2-01910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9月01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柔性执法 “两轻一免”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柔性执法 “两轻一免”清单》的通知

各分局,科室、站、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柔性执法的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中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中卫市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建立制定了中卫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柔性执法“两轻一免”清单。经审核确认,现将中卫市“两轻一免”清单印发你们。请依法贯彻落实《中卫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柔性执法“两轻一免”清单》,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障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中卫市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柔性执法“两轻一免”清单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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