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4年,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依法监管水平,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2024年,执法帮扶检查企业132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741人次,立案查处72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57份,罚款人民币511.93万元,配套办法执行案件1起(移送拘留),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70份,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1起,免罚人民币198万元。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323件,均已调查处理完毕,办结率100%。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行政执法工作完成情况
1.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一是有效落实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制定《2024年中卫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日常执法监督工作、重点领域专项执法工作、制度机制落实工作等重点任务,开展9个专项执法检查,推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向好、向深、向细发展。二是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推进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机制,2024年,共筛查线索573条,上报生态损害赔偿线索8条,不予启动9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7件,已办结案件4件,启动调查案件2件,正在修复案件1件。三是典型案例发布与采纳情况。以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形成有效震慑,引导企业自主守法,激发全社会形成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我市办理的4起案件被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评为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并采纳发布。
2.加强执法普法宣传。一是坚持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相结合。制定《中卫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关于开展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及“送法入企”活动的通知》,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的全过程,以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网站、微信宣传方式的利用,分阶段分步骤,针对重点监管企业,不定期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二是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为牵引,围绕“六五环境日”,启动“中卫市环境教育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利用拉横幅、LED大屏等传统方式开展各类主题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工作的实效性。
(二)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情况
以常态化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通过集中培训、“线上+线下”交流学习等方式,对全体执法人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常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等相关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开展培训,组织稽查培训1次、法律法规和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技术培训2次、“送法入企”活动3次、执法经验交流会3次、队列训练1次、派员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20余次,做到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两手抓,使全体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环境污染现场检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访案件办理和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相关知识和要求,从而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水平,为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按照《中卫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规范合法性审查内容及工作流程,进一步理顺送审、登记、审查、法治审核等办理环节,推行“办案单位自查、法制人员审查、法律顾问出具律师意见”的三级审查制度,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法律适用准确、执法程序规范。2024年,召开8次案件集体讨论会,讨论案件24件,审核行政处罚案件70起,召开听证会6次,初步形成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的制度机制。
2.规范配发行政执法装备。按照《关于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发使用管理的通知》(宁环办发〔2021〕3号)要求,中卫市生态环境系统对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标配)(2020年版)”列明的行政执法装备名录,目前已为99名取得执法证人员配发制式执法服装。
3.持续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我局不断配强行政执法工作力量,让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开展法制审核工作,有效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执法机构新招录的人员实行轮岗制度,原则上均有机会在执法岗位锻炼,中卫市、县(区)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均有一线执法工作经验。
三、亮点特色
(一)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作用有效发挥。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用系统观念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规范信访和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工作程序,全面落实《中卫市环境保护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成立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推行“阳光信访”,畅通人民群众监督举报途径,保证网上“公众互动”、“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正常运行。全年受理环境信访投诉举报323件,受理率100%,按期办结率100%,未发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上访事件。
(二)强化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运行管理。按照上下联动、职责明确、响应及时、处置快速的工作流程,督促指导排污单位加强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及时掌握数据上传情况,每日对有效传输率低的重点单位进行调度,实行日推送、周汇总、月总结工作机制,形成问题闭环处理解决,确保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标,我市重点排污企业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安装联网率100%,有效传输率98.12%,全区排名第一。同时,持续强化以自动监控设施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积极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在非现场监管中的综合应用,加大数据分析力度,及时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为现场执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握不精准,学习的深度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法律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机制还不够完善,执法队伍仅2人是法律相关专业,无法适应日益复杂的环境监管要求,制约着法治建设水平的提升。三是执法监测能力建设还需持续强化。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滞后,有机项目和土壤、微生物、生物毒性分析以及移动源监管等能力不足。
五、下年度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求实效。持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以增强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为着力点,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提高干部法治素质。大力开展法治学习教育,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继续加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法治人才引进措施,引导行政执法部门等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中增加法学类岗位,提高法律专业人才比例。同时,借助政府法律顾问的力量,在重大行政决策、建设项目、合同审查、行政处罚案件等事项中的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
(三)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无事不扰”原则,结合年度监管重点,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依据、任务、时间、频次及责任单位,未列入检查计划的不得随意开展执法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以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抓手,坚持内外监督并举,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的原则,对不作为、乱作为严格追究责任,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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