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的通知
卫环发〔2024〕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中卫工业园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各市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统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我市地下水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我们制定了《中卫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中卫市水务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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