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2/2026-0115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6年03月12日
标  题: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及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贯穿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各环节。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体系建设,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锚定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原则和根本保证,严格落实“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单位抓落实”的三级责任机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市委工作安排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见效。聚焦“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10次、集中研讨2次,推动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聚焦法治素养提升,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始终将学法用法作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着力打造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贯穿的法治教育格局。在全员培训方面,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务会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36次,覆盖法律法规75部(篇),开展专题研讨1次,党组及局务会会前学法21次。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走进法庭”行政处罚案件庭审旁听活动1次,通过“零距离”体验司法审判程序,深刻领会证据规则、法律适用要点和程序正义内涵,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增强行政诉讼风险防范能力。在普法宣传方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2025年开展“执法业务大讲堂”“以案释法”授课2次,邀请专业律师围绕新出台法律法规、执法实务难点、典型案例剖析、行政处罚程序规范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充分利用干部网络学院、法治教育平台等载体,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家宪法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和群众需求,以“低碳生产·绿色生活”“生态保护·法治同行”等为主题,开展线下宣传实践活动3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推送公益短信10万余条,线上线下参与人次超1.2万,推动生态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三)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坚守“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法治原则,不断完善依法决策制度体系。全面开展政策性文件清理,废止文件1件、宣布失效5件,确保制度规范与改革发展相适应。严格执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将法律顾问深度融入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等关键环节,全年完成41份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文件34份,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深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环评审批结果、行政处罚信息等重点内容1444条。

(四)强化依法履职,提升法治监管效能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以法治手段破解治理难题、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执法监管提质增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规范要求,通过信用中国平台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运用执法记录仪、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平台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所有案件均履行法制审核程序,从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依托宁夏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涉企执法检查统一调度、分类匹配,全年开展专项执法行动5项,检查企业550家(次),检查频次同比下降45.1%,有效减轻企业迎检负担。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除新进人员外)达100%。推行“扫码入企”“非现场监管”等创新执法模式,建立行政处罚“三级审查”机制,构建“执法办案+法制监督”模式,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执法权。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行环评分类审批管理,全年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160个,办理排污许可证相关事项148家(次)。深化排污权交易制度改革,完成排污权交易146笔,实现排污权抵押贷款2.44亿元,为企业绿色发展注入金融动力。开通“环评绿色通道”,精准对接企业环保需求,积极主动下沉指导服务企业40余次,依法破除区域保护、准入壁垒等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卡点堵点问题,持续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六)抓实建议提案办理,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制定印发《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办理2025年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办理时限和工作标准。各分局、责任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充分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接收—研判—办理—反馈—回访”闭环机制。2025年,共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件,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切实将代表、委员关切转化为生态环境治理实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一是带头抓好统筹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审议重大执法决定、合同审查等法治相关事项14次,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全年主持开展法治专题学习10次、集中研讨2次,带头撰写学法用法心得,推动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三是带头依法决策履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群众利益、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会前学法、法律顾问审核、集体讨论决定。2025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亲自指导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实现“零纠错、零败诉”。四是带头督促法治任务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定期听取各分局、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法治工作汇报,对普法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重点任务亲自调度,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工作格局。

三、亮点工作

(一)首创制发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后续事项办理“两个告知单”,以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服务职能,精心梳理项目建设、排污许可申领和自主验收等3大类12小类事项及排污许可证信息公开、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6大类16小类事项,在全区首创制发《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后续相关事项办理告知单》《排污许可证后续需办理事项告知单》,精准提醒企业及时办理后续相关事项。2025年共发放告知单265份,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

(二)包容审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坚持宽严相济、罚教结合的执法理念,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2025年版)》为遵循,落地落细生态环境领域柔性执法举措,既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又以人性化执法护航企业绿色发展,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在执法全过程中积极主动听取市场主体的陈述申辩意见,推动行政执法监管理念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监管节点从事后处罚向事前指导服务转变。始终坚持严管与服务相结合,对首次发现、非主观故意、情节轻微且及时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作出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决定,配套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同步落实执法后督察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主观故意、屡教不改、造成严重环境危害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以“宽严有度”的执法实践实现“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既维护生态环境执法权威性,又激发市场主体守法内生动力。创新“执法+帮扶+普法”一体化模式,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指导、事中帮扶”,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精准指出企业违法问题,提供专业整改建议,针对企业环保管理薄弱环节开展靶向普法,对存在整改困难的企业建立跟踪回访机制,助力企业提升环保治理能力。

(三)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以法治护航生态修复治理

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构建“权责明晰、流程闭环、修复实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体系。健全“多渠道筛查+跨部门联动”机制,整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执法检查等线索来源,按季度建立线索筛查台账,加强与公安、检察、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联动,明确调查取证、磋商谈判、修复监督等协同流程,形成工作合力。创新“货币赔偿+多元化修复”模式,针对大气污染、草原生态破坏等案件,探索实行“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修复方式,进一步落实赔偿义务人责任。2025年共筛查线索388条,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11起,办结2起。“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理念落地生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效能充分彰显,为生态修复治理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四、存在的问题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面对新形势下生态环境执法的新要求,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仍有差距;二是包容审慎执法精准性仍需提升,对轻微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仍需进一步细化;三是普法宣传与社会参与机制有待完善,普法形式传统、针对性不强,公众环保法治意识有待提升等。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持续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抓整改,以制度建设固根本,以改革创新促提升,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卫、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抓实“关键少数”示范引领,健全常态化学法用法机制,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和执法业务技能大比武,不断提升全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创新执法监管模式。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细化行政裁量权基准,提升包容审慎执法的精准性,完善“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常态化机制,加大科技执法投入和非现场监管技术应用,推动执法监管向精准化、智能化、规范化转变。

(三)健全争议化解机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持续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机制,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公开生态环境法治信息和政务服务信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切实维护社会公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四)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治理效能。将法治建设贯穿于生态环境工作全过程,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各项业务工作,以高水平法治建设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双赢”。

(五)强化普法宣传教育,构建全民共治格局。紧扣“八五”普法工作要求,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环保节点为契机,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聚焦生态环境法规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剖析,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与公众参与获益分享机制,推动普法宣传融入执法、服务全过程,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构建全民共治、共建、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格局。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