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卫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卫环党组发〔2024〕26号各分局、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对生态环境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冯 磊(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
李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政务公开、宣传教育、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改革、财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老干部管理、政风行风、群团组织、国家安全、保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信息化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项目编制、争取及实施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数据平台及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中宁县分局。
孙万学(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法制、行政应诉及复议、规范性文件、公平性竞争审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水生态环境管理、大气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项目编制、争取及实施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数据平台及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法制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核辐射监管科,海原县分局、海兴开发区分局。
吴建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综合规划、综合性调研、排污权改革和交易、项目管理谋划及招商引资、职能目标考核、生态示范创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土壤环境管理、农村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乡村振兴、固体危险废物管理、平安建设、监督执法、环保税、安全生产、信访、环境应急;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项目编制、争取及实施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数据平台及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综合督察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沙坡头区分局、中卫工业园区分局。
沈军(三级调研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环境统计;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项目编制、争取及实施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数据平台及信息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运转,局领导实行AB岗工作制:李玉明同志和吴建斌同志、孙万学同志和沈军同志互为AB岗。
中共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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