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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18-9409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环保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11月2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2019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2019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

为全力做好2018年—2019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打赢我市2018年蓝天保卫战,现将《中卫市2018年—2019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请按照方案认真抓好实施。




中卫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2018年—2019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扎实做好2018年—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确保顺利完成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标。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特制订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力争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目标,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范围:中卫工业园区、沙坡头区建成区、东园镇、柔远镇、永康镇、常乐镇、迎水桥镇及周边其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检查重点:主要针对工业企业扬尘和无组织排放治理情况、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物料堆场、裸露堆土、秸秆焚烧、散煤污染等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沙坡头区建成区燃煤锅炉淘汰情况、前期大气污染防治督办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限

从2018年11月19日至2019年3月31日。

四、检查人员安排及工作方式

本次执法检查按照分组检查的方式,共分三组。

第一组由局总量科牵头,吴元雄负责,市环境监测站、监察支队及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配合;

第二组由监察支队牵头,韩勇负责,局总量科、市环境监测站及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配合;

第三组由监测站牵头,曾菊香负责,局总量科、监察支队及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配合。

各检查组轮流检查,每组一周,从第一组开始。各组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现场实地检查,根据环境空气质量可增加检查频次。车辆由局办公室协调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检查重点,实行常态化的督察检查,确保督查检查工作全面、到位。各检查组负责人对本组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负总责,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各负其责。对检查出的突出问题,以照片发“PM10攻坚战微信群”。

(二)压实监管责任。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能现场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分类整理,以督办函形式及时移交有关责任部门(单位)进行整改落实,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要建立完善问题整改台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移交各责任单位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跟进,确保检查出的问题逐项得到整改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检查组每月汇总一次工作情况,支队每月向市委、政府报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各检查组结合实际检查情况,每月上报一篇工作信息。各检查组要及时收集整理工作资料及时交支队归档,形成专项档案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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