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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18-9399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环境保护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9月06日
标  题: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调整沙坡头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建议》第1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调整沙坡头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建议》第112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2号《关于调整沙坡头自然保护区规划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功能区优化调整起因和意义

上世纪80年代,设立沙坡头自然保护区之时,就将包兰铁路、村庄、公路、旅游、事业单位等人类活动点位划入了保护区,尤其是最宝贵、最具禀赋的沙坡头旅游区、腾格里金沙岛旅游区大范围区域都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2017年自然保护区整治对已形成的生态旅游产业将产生巨大冲击,对自然保护区的违规行为,中卫市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把保护好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作为政治责任,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立行立改,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有效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更好的保护自然保护区,进一步构建人与沙漠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中卫市适时启动了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

二、功能区优化调整依据和方案

(一)调整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函〔2013〕129号)第六条第一款“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和第二款“在批准建立之前区内存在建制镇或城市主城区等人口密集区,且不具备保护价值”。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核意见的复函》(环函〔2000〕447号)第二条“原则同意保护区的功能规划,但现规划核心区中包含铁路,缓冲区内包含旅游区,应进一步研究调整”。

(二)调整方案

本次保护区调整仅涉及功能区优化调整,保护区的范围和总面积没有变化。具体调整方案为:

1.小湖区域:拟将毗邻保护区北部小湖湖泊周边区域的实验区调整为核心区和缓冲区,其中实验区调入核心区面积290公顷,调入缓冲区面积253公顷;将小湖湖泊所在区域的缓冲区调整为核心区,调整面积201公顷。将小湖湿地周边区域的实验区调整为核心区和缓冲区时,需为即将建设的乌玛高速公路预留空间,对公路穿越沿线两侧50米内的实验区不做调整。

2.夹道村区域:拟将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人类活动频繁的夹道村及周边集体土地、群众生产生活区域调整为实验区,其中核心区375公顷调整为实验区,并在实验区外设置缓冲区,调整面积42公顷;夹道村缓冲区110公顷调整为实验区,主要包括夹道村所在地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设施;将穿越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乌玛高速迎闫连接线区域调整为实验区,调整面积18公顷。

3.火车站区域:拟将沙坡头火车站、中科院治沙实验基地等基础设施及部分旅游景观所在的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面积54公顷,调整为缓冲区面积15公顷。

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仍为14043公顷,边界范围不变。三区的面积发生小幅变化。其中,核心区面积3961公顷,增加4公顷;缓冲区面积5421公顷,增加7公顷;实验区面积4661公顷,减少11公顷。

三、功能区优化调整影响

功能区优化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是为了更好的推进防护林工程的建设保护,切实保障包兰铁路的运行安全,强化对寒旱沙漠自然生态的科学研究,是为了更好地推进麦草方格治沙的大面积推行,以便更好地保护沙漠资源和生态环境。优化调整后,一是不改变保护区的保护目标、对象和性质,通过功能区的优化,特别是将自然湖泊划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将人工湖泊从核心区调整为实验区,更加有利于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从而提高保护区的保护价值。二是调整后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的矛盾冲突将得到有效缓解,保护区管理局可以最大限度地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与财力对保护区开展更好的保护,有利于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

四、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22日,咸辉主席带领环保厅及中卫市负责人到环保部向李干杰部长汇报了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现状及有关情况。

2017年11月28日,环保部委派吕世海等3名专家来中卫保护区实地就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现状进行调研。

2017年12月13日,中卫市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再次到环保部就调规和环保整改进行沟通协调。

2018年3月初,南科所完成了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申报书、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论证报告的编制和视频解说脚本。此外,还邀请中科院中科院寒旱区研究所对保护区进行了科学考察,完成了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和图片集。

2018年3月5日,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召开了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专家咨询会,会后,南科所和中科院中科院寒旱区研究所按照咨询意见对申报资料进行了修正。

2018年3月16日,自治区环保厅按规定组织以宁夏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米文宝教授为组长5名专家参加调规论证会,论证意见指出:“调整方案在保证自然保护区范围不变、总面积不变、保护区功能不下降的原则下进行了优化,调整方案符合自然保护区实际,对于保护防护林为主体的人工-自然复合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调整方案总体可行,与会部门代表及专家原则同意通过评审”。

2018年4月28日,自治区环保厅刘军厅长带领调规工作组成员再次前往生态环境部生态司就沙坡头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进行了汇报沟通。生态环境部生态司详细介绍了专家评审会的流程和原则,并建议规划编制必须紧紧围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第六条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此外,调规申请于5月下旬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受理后将安排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遥感监测等工作。调规方案5月8日已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开始公示,5月10日已在《中卫日报》开始公示。

2018年5月10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马顺清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保护区功能区优化调整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相关上报资料进行了研究审核。

2018年5月22日,自治区政府已将调整规划报送到生态环境部等待审查。

生态环境部对上报的宁夏沙坡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方案通过审查、批准后,可完成自然保护区调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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