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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0-01046
文  号:
卫环函〔2020〕8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6月23日
标  题: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的函

卫环函〔2020〕82号

市政协提案委:

民进中卫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我局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城市集中水源地有4个,分别为地下水型水源地沙坡头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中宁县康滩饮用水水源地、海原县老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和水库型水源地海原县南坪水库。

二、加强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一)完成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2018年市委政府印发了《中卫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从“划、立、治”三方面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县(区)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完成水源地划分报批工作。沙坡头区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中宁县康滩饮用水水源地、海原县老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和南坪水库全部完成了保护区划分,并取得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复。为更好地保护水源地,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建立沙坡头区城市饮用水永久性水源地的决定》,禁止占用水源保护区,制定了《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三是完成了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中卫市4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均设置了界碑、界限桩、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围网等保护措施,沙坡头区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安装水质在线监测3套,视频监控8套,中宁县康滩饮用水水源地设置视频监控7套,海原县老城区水源地安装视频红外监控11套、在线监测设施1套及报警门禁系统11套,海原县南坪水库水源地安装视频红外监控32套、在线监测设施1套及报警门禁系统1套。

(二)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水源地保护区环境安全。按照《中卫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各县(区)建立了水源地“一源一策”。沙坡头区水源保护区内1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5个,剩余2个(生活面源问题),今年已争取自治区环保资金将水源地内原住居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后纳入市政管网;中宁县中宁康滩水源地共有环境问题30个,截止目前已完成整改29个,剩余1个(改厕);海原县27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5,剩余2个(农银驾校搬迁、海原县国家级鼠疫监测站搬迁),农银驾校已由政府重新划拨土地进行搬迁,海原县国家级鼠疫监测站已由政府协调将监测实验楼拆除,将办公楼作为南华山管理局办公用房。

(三)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宁环土壤发〔2019〕14号)精神,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卫生态环保办〔2019〕11号),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调查评估和监测,共筛选出“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14个(沙坡头区7个、中宁县6个、海原县1个),已启动14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截至目前,中宁县已完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划定方案已完成并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审查,正在修改。沙坡头区、海原县划定方案正在编制,计划7月底完成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

(四)加快推进备用水源地建设,增强饮水保障能力。沙坡头区黄河地表水源替代项目已完成科研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7月开工建设;中宁备用水源地已开工建设。备用水源地的建设,保障了水源,确保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五)信息公开,定期开展水源水质监督性监测。一是每月对3个地下水水源地开展39项、地表水源61项监督性监测一次,每年对3个地下水水源地开展93项、地表水源109项全分析一次,每月在市政府网站对水源水质状况进行公示。二是各县(区)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辖区“千吨万人”农村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要充分认识做好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不彻底的问题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改力度,认真扎实推进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建议水务部门加大对农村集中供水单位监督检查,合理配置资源,增加供水消毒设施建设,确保饮水卫生、安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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