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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1-01853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6月23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周建强: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区噪声污染整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5项,由我单位牵头负责办理的1条即第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建议办理情况:

(一)对城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进行调整。2004年,我市第一次对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了划分。经过16年的发展,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声环境管理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要求,结合中卫市城市建设现状及发展规划,我局编制了《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技术报告》(简称《技术报告》),对原有的声环境功能区及噪声监测点位进行了重新调整。依据《技术报告》起草了《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简称《划分方案》)。4月2日,《划分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为规范我市噪声污染防治、声环境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二)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我局拟定了《中卫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月26日,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社会生活、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噪声及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为我市城区经营场所、广场舞等娱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管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推进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有利于群众关心的超标噪声问题的解决。

(三)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为做好实施噪声整治行动”民生实事,5月20日,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一是坚持常态化噪声监测。为营造中高考期间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高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安排人员对考点周边进行昼夜排查开展动态监测;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自《通知》印发起,每月进行两次噪声监测,目前已对红太阳广场、文化广场开展噪声监测2次,并将监测结果反馈给沙坡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二是办理噪声污染。配合沙坡头区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受理办理书记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反映的各类噪声污染307件,已受理办结300件,办结率为98%。三是加强部门联动。5月21日我局组织召开了中卫市噪声污染防治民生实事工作会议,再一次明确了目标与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治理水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目标与分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噪声污染治理行动。自5月起,我局按照季度调度相关部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利用周五有约”“6·5环境日”等活动,大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普及噪声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居民对噪声污染影响的认识。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部门联动,积极开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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