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2/2021-01856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6月26日
标  题:
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十二号建议的答复

对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十二号建议的答复

张永华、吴光亮、李金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环保执法力量不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1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正在办理中。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办理情况:

一、认真清编补人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核定编制20名,在编12名,空编8名。其中:在编在岗7人,5人在编不在岗。中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名,聘用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8人,空编2名。海原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7人,空编2名。针对执法专业人员紧缺、执法力量薄弱,我局积极与市委组织部、编办对接,结合市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支队现有编制力量和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宁夏公务员考试招录6名执法人员,为海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自主招聘高层次执法人员1名。

二、招录进展情况

与市委组织部沟通了解,公务员招考已于今年3月底完成,目前招录工作进入政审阶段,预计7月底前补充招录的6名执法人员能够全员到岗。市人社局3月15日发布《中卫市2021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我局所属事业单位6月12日自主公开招聘高层人才,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招考,目前进入体检阶段,预计7月中旬前,招录的人员即可到岗。

三、提高执法效能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中卫市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以建立18项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二是招标采购4台便携式VOCs检测设备,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挥发有机物废气监管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县区执法队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统筹生态环境执法力量“一盘棋”,开展好环境执法大练兵。通过组织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现场执法教学和执法案例解析和岗位交叉锻炼,深化利用“人防+技防”监管方式,科学化执法,打造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