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字号: |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索 引 号:
640501012/2023-03135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答复

李学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排污权监管体系和价格调控体系,加快排污权改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3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排污单位加强监管,提高监测覆盖面。目前全市共82家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涉水、涉气重点排污单位54家,非重点排污单位28家)。2023年新增重点排污单位3家。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按照自治区“六权”改革总体部署要求,在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1+6”制度体系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中卫市政府储备排污权管理制度(试行)》。组织各分局、有关企业认真梳理排查,启动政府储备排污权二次挖掘和企业可交易排污权申报,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评估认定,共计将二氧化硫735.54吨、氮氧化物186.19吨、化学需要量180.37吨、氨氮33.91吨纳入政府储备权,认定宁夏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可交易排污权氮氧化物1.99吨,正在组织开展二级市场交易,宁夏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将1.2662吨氮氧化物出让给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我局将持续加强改革宣传,进一步扩大交易主体规模,积极增强二级市场交易活力。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动态更新初始排污权、可交易排污权、新增排污权、政府储备排污权,建立排污权交易项目台账,指导有需求企业参与排污权交易。2023年9月12日已将中卫市排污权改革相关数据最新情况在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我局将定期对排污权改革相关数据进行信息公开,确保数据公开透明。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