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中卫工业园区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卫环函〔2020〕170号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审查、审批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中卫工业园区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宁水投卫司发〔2020〕207号)收悉,根据专家评审小组意见,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宁夏水投中卫水务有限公司中卫工业园区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中卫工业园区东扩区及北部高区。新建中水管道约20.159千米,中水水源为工业园区中水厂产水。中水管道配套中途加压泵站1座,设计规模1.6万立方米/天,调蓄水池1座,设计容量100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2801.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3.2%。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划,在落实《中卫工业园区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等六个100%要求,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污水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全部及时清运。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区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增压泵站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施工期管沟开挖土方分层堆放、分层回填,余土、建筑垃圾全部清运。施工结束后所有临时用地全部进行拆除、清理、平整,并进行植被恢复。
(六)环境管理防治措施。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设立专人负责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制定企业环境保护计划,制定“三废”管理台帐;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三、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工程竣工验收的同时必须进行环保设施“三同时”核查,经核查后方可进行环保验收,未经“三同时”核查及环保验收不得投入运行。
五、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中卫工业园区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工作。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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