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宁县宁华工贸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的函
中宁县宁华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中宁县宁华工贸有限公司关于对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申请》(宁华发〔2022〕26号)收悉,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你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情况进行了验收,根据验收组技术审查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
你公司自开展和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以来,从技术工艺、设备改进和管理加强三个方面实施了19个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15个,中/高费方案4个,总实施率约100%,总投资573.84万元;年累计约可节能3.8万吨标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硫38.76吨、氮氧化物17.73吨、颗粒物1.05吨,削减重金属污染物422.72千克,削减无组织粉尘4.69吨,减少固废19.57吨。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得到一定提升。
二、验收结论
你公司编制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符合《自治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通过本轮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能耗、物耗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减少,取得了一定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意你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通过验收。
三、依据国家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自治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议:
(一)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继续完善清洁生产制度,将清洁生产纳入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和环保、节能等措施,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
(二)改进完善员工培训、绩效等激励机制,调动职工参与清洁生产积极性。
(三)将防尘网改造列入持续清洁生产审核计划中,开展新一轮的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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