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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3-00009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12月14日
标  题: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单位名称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测类别

执法监测

炉型名称

1#75t/h循化流化床锅炉

使用仪器

崂应3012H-D型烟尘仪、

德国益康J2KN型烟气分析仪

采样地点

脱硫除尘器后1#总排气烟囱

采样日期

2022年11月15日

方法/依据

颗粒物:重量法HJ836-2017;SO2: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

NOx: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

执行标准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4号)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单位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达标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标干烟气量

110119

105867

116379

立方米/小时



烟气温度

50.3

50.1

49.0



烟气流速

7.0

6.8

7.4

m/s



含湿量

9.7

9.7

9.7

%



含氧量

7.9

8.2

8.2

%



烟尘排放浓度

2.7

5.1

5.9

mg/m3



烟尘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

3.1

6.0

6.9

mg/m3



烟尘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

6.9


10

达标

烟尘排放量

0.30

0.54

0.69

kg/h



SO2排放浓度

3ND

3ND

3ND

mg/m3



SO2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

/

/

/

mg/m3



SO2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

/


35

达标

SO2排放量

0.17

0.16

0.17

kg/h



NOx排放浓度

16

17

15

mg/m3



NOx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

18

20

18

mg/m3



NOx基准含氧量排放浓度最大值

20


50

达标

NOx排放量

1.76

1.80

1.75

kg/h



备注

1、监测期间各设备运行正常,锅炉运行负荷89%;

2、二氧化硫检出限为3mg/m3,“ND”表示未检出;

3、未检出的监测因子排放量按检出限的一半计算。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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