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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4-0038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1月12日
标  题:
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单位名称

国能中卫热电有限公司

监测类别

执法监测

炉型名称

1#机组

使用仪器

青岛明华YQ3000-D型大流量烟尘(气)测试仪

采样地点

废气排放口

采样日期

2024年1月5日

方法/依据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836-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

执行标准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1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单位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达标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标干烟气量

852287

843147

立方米/小时

/

/

烟气温度

48.5

49.0



烟气流速

10.6

10.5

m/s



含湿量

12.5

12.5

%



含氧量

5.8

5.9

%



烟尘实测浓度

3.2

2.1

mg/m3



烟尘排放浓度

3.2

2.1

mg/m3



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

3.2

mg/m3

30

达标

烟尘排放量

2.73

1.77

kg/h

/

/

SO2实测浓度

3ND

3ND

mg/m3



SO2排放浓度

/

/

mg/m3



SO2排放浓度最大值

/

mg/m3

100

达标

SO2排放量

1.28

1.26

kg/h

/

/

NOx实测浓度

20

31

mg/m3



NOx排放浓度

20

31

mg/m3



NOx排放浓度最大值

31

mg/m3

100

达标

NOx排放量

17.05

26.14

kg/h

/

/

     备注

1、监测期间各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66%;

2、二氧化硫检出限为3mg/m3,“ND”表示未检出,未检出的监测因子排放量按检出限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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