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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5-00125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11月26日
标  题:
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编号:Q/SH-ZWHC-04-39                                       表一

单位名称

中卫市茂烨冶金有限公司

监测类别

执法监测

炉型名称

63000kVA矿热炉

使用仪器

青岛明华YQ3000-D型大流量烟尘(气)测试仪

采样地点

8#矿热炉废气总排口

采样日期

2024年11月19日

方法/依据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836-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

执行标准

颗粒物:《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二氧化硫:《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各种工业炉窑的有害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标准限值。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单位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达标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标干烟气量

49720

48840

64397

m3/h



烟气温度

64.3

70.7

72.2



烟气流速

3.7

3.7

4.9

m/s



烟气湿度

1.45

1.38

1.38

%



含氧量

20.0

20.1

20.1

%



颗粒物排放浓度

1ND

1ND

1.3

mg/m3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

1.3

mg/m3

50

达标

颗粒物排放量

<0.02

<0.02

0.08

kg/h



SO2排放浓度

13

10

15

mg/m3



SO2排放浓度最大值

15

mg/m3

850

达标

SO2排放量

0.65

0.49

0.97

kg/h



NOx排放浓度

3ND

3ND

6

mg/m3



NOx排放浓度最大值

6

mg/m3

240

达标

NOx排放量

<0.07

<0.07

0.39

kg/h



备注

1、监测期间8#矿热炉各设备运行正常,满负荷生产;

2、颗粒物检出限为1mg/m3,氮氧化物检出限为3mg/m3,“ND”表示未检出,参与排放量计算时以检出限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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