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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5-0200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5年04月28日
标  题:
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结果表

         编号:Q/SH-ZWHC-04-39                       表一

单位名称

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类别

执法监测

炉型名称

2期鳞板炉

使用仪器

青岛明华YQ3000-D型大流量烟尘(气)测试仪

采样地点

废气排放口

采样日期

2025年4月22日

方法/依据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836-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57-2017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693-2014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单位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达标情况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标干烟气量

17826

18491

18435

立方米/小时

/

/

烟气温度

116.1

115.9

117.1

/

/

烟气流速

13.6

14.1

14.1

m/s

/

/

烟气湿度

6.45

6.45

6.45

%

/

/

含氧量

14

13.7

13.1

%

/

/

烟尘排放浓度

7.4

5.8

5.3

mg/m3

/

/

烟尘排放浓度最大值

7.4

mg/m3

120

达标

烟尘排放量

0.13

0.11

0.10

kg/h

/

/

SO2排放浓度

3ND

3ND

3ND

mg/m3

/

/

SO2排放浓度

最大值

/

mg/m3

550

达标

SO2排放量

0.03

0.03

0.03

kg/h

/

/

NOx排放浓度

41.0

37.0

34.0

mg/m3

/

/

NOx排放浓度

最大值

41

mg/m3

240

达标

NOx排放量

0.73

0.68

0.63

kg/h

/

/

备注

1、监测期间2期鳞板炉各设备运行正常,生产负荷95%;

2、二氧化硫检出限为3mg/m3,“ND”表示未检出,未检出的监测因子排放量按检出限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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