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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2/2020-0042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2月28日
标  题:
中卫市2月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中卫市2月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一、监测情况

2020年2月,中卫市共监测4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沙坡头区城市水源、中宁县城市水源和海原县城市水源,均为地下型水源;海原县南坪水库,为地表型水源。

(一)监测点位

1、地下型水源:监测地点为中卫市自来水厂、中宁县水务公司和海原县自来水厂汇水口(加氯、除锰前)。

2、地表型水源: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南坪水库。

(二)监测项目

1、地下型水源监测项目为:耗氧量(CODMn法)、氨氮、六价铬、挥发酚、氰化物、铁、锰、铜、铅、锌、镉、汞、砷、硒、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亚硝酸盐、硫化物、总大肠菌群、钠、铝、菌落总数、碘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共计39项。

2、地表型水源监测项目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和铊共计61项。

二、评价标准与方法

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评价标准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标准限值。

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南坪水库地表水水源地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水质评价指标采用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指标),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本月沙坡头区城市水源水质为Ⅲ类,各监测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中宁县水务有限公司除锰监测值处于Ⅳ类水平外(受地理环境因素影响),其他各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海原县自来水厂水质为Ⅲ类,各监测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达标率为100%;

海原县南坪水库水源地水质中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菌群含量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Ⅱ类标准限值;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铁、锰含量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钼、钴、铍、硼、锑、镍、钡、钒和铊含量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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